绥化理事通判厅
晚清政府在松北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
绥化理事通判厅是晚清政府在松北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隶属呼兰副都统。
历史沿革
1885年,黑龙江“将军
文绪
奏分呼兰厅地设绥化理事通判厅,治
北团林子
。两厅以濠河(泥河)为界,河以北津河、克木克河、
努敏河
、尼尔吉河、额依浑河五段纳租实地211981垧地属
绥化
。”
1905年,绥化升厅为府,设立
绥化府
。
设置部门
设置
通判
、
巡检
等职,掌管地方行政、司法、税收等事宜。
历任通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8 11:20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设置部门
历任通判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