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省位于
黑龙江地区东南部。1946年4月8—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管辖
牡丹江、东安2市和
宁安、穆棱、
东宁、绥阳、鸡宁、密山、虎林、林口8县,省会
牡丹江市。同年5月,将
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6月,将
东安市和密山、鸡宁、虎林3县划归
合江省管辖;8月,增设新海县。是时,全省共辖1市、7县。
1946年9月24日,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决定,撤销绥宁省,改设牡丹江专区,管辖原绥宁省所辖1市、7县。10月17日,绥宁省政府正式撤销;18 日,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开始办公。督察专员公署驻牡丹江市,直属东北政联。
1947年 1月,将穆棱县析置为南穆棱、北穆棱2县(同年又合并为一县);2月,恢复林口县;5月,增设镜泊县。至年底,牡丹江专区共辖牡丹江市和宁安、
穆棱、东宁、绥阳、林口、五林、新海、镜泊8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