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是由第三方的专业
信用评估机构以
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要求对评估对象作出全局性、整体性的评价。以综合评估法评标,一般做法是将各个评审因素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进行量化,
量化指标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在采购机械、成套设备 、车辆以及其他重要
固定资产如工程等时,如果仅仅比较各投标人的
报价或报价商务部分,则对
竞争性投标之间的差别将不能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必须以价格加其他因素综合评标,即应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以此确定候选
中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信用评估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是
授信者通过
资信调查,利用各种信用信息资料,分析授信者在
信用关系中的信用能力的一种专门方法。此前的综合评估法单纯以企业的财务数据来预测
信用风险,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无常性,因而需要加强对
企业经营风险的定性经验判断。信用评佑是
商品经济条件下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是授信者通过资信调查,利用各种信用信息资料,分析受信者在信用关系中的信用能力的一种专门方法。
在企业诚信评估
指标体系中,对各企业诚信影响因素不一定完全一致,必须根据具体的行业和企业的特征,设计最适合的要素分析模型,制定最完备的综合评价项目,对企业的诚信进行全面的评价。一般国际上评估采用的指标体系有两种,即5C学说和一般
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这是另一种以价格加其他因素评标的方法,也可以认为是扩大的经
评审的最低价法.以这种方法评标,一般做法是以投标
报价为基数,将报价以外的其他因素(既包括商务因素也包括
技术因素)数量化,并以货币折算成价格,将其加减到
投标价上去,形成
评标价,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作为中选投标.
综合评分法,也称打分法,是指
评标委员会按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招标文件需评审的要素(报价和其他非价格因素)进行量化、评审记分,以标书综合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的方法.由于项目招标需要评定比较的要素较多,且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又不一致,如工期是天、报价是元等,因此综合评分法可以较全面地反映出投标人的素质.
评审要素确定后,首先将需要评审的内容划分为几大类,并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以及各要素对招标人
总投资的影响程度来具体分配分值权重(即得分).然后再将各类要素细划成评定小项并确定评分的标准.这种方法往往将各评审因素指标分解成100分,因此也称百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注意,若某投标文件总分不低,但某一项得分低于该项预定及格分时,也应充分考虑
授标给该投标单位后,实施过程中可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