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民法典草案》是一个有5000余条的民法典草案,其中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它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在它们之下又分为小总则(序编)自然法人(在这一部分,编写者为全体人格权设立了101个条文)、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等10个更加具体的单元。这是一个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是中国立法史上从未有的巨型立法草案.
作者简介
徐国栋,西南政法学院学士(1982),中国政法大学硕士(198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1991),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1995~1997),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2~2003)。先后执教于江西大学(1982~1984),
中南政法学院(1991~2000),厦门大学(2001至今)。研究范围包括民法、罗马法、法哲学、法律史,发表正式论文63篇,译文20篇。独立著作有《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西口闲笔》、《诚信原则研究》3部。独立译书3部。主编《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年刊以及《民法典译丛》丛书。
内容简介
绿色民法典共有5267条,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下分序编、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国际私法等10个单元,是一部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
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业人士,大专院校经济、法律等专业师生。
图书目录
“三根棒棒”还是雄伟石厦?这是一个问题
——《绿色民法典草案》序言 徐国栋
编纂者分工说明
关于一些术语的说明
略缩语表
鸣 谢
序 编
第一题 预备性规定
第一章 调整对象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题 人
第三题客体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人身权的客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格的客体
第三节 人格权的客体
第四节 身份权的客体
第三章 财产权的客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客体
第四节 债权的客体
第五节 继承权的客体
第四题 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
第一章 法律事实
第二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标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原因
第三章 意思和法律行为的缺陷
第一节 错误
第二节 诈欺
第三节 胁迫
第四节 虚假表示
第五节 显失公平
第六节 诈害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样态
第一节 条件
第二节 期限
第三节 负担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第三节 完全无效和部分无效
第四节 无效的后果
第五节 确认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形式和证明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公文书
第三节 私文书
第四节 专门业务的公共登记
第五节 簿记和会计报表
第七章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五题代理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委托代理
第六题 民事世界中的时间
第一章 时效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时效的中止
第三节 时效的中断
第四节 已完成的时效的免除
第五节 关于时效的程序规定
第六节 消灭时效
第二章 除斥期间
第三章 期间的计算
第七题 基本术语的定义
第一编 人身关系法
第一分编 自然人法
……
媒体评论
《绿色民法典草案》序言 徐国栋
“三根棒棒”还是雄伟石厦?
这是一个问题
徐国栋
我曾在重庆生活过5年,当地人形容一所房子简陋时就说它是用三根棒棒搭起来的,我很喜欢这个表达,觉得很可以用它贴切地描述中国的民事立法的粗陋样态。确实,把民法通则跟意大利民法典和其他经典的西方国家民法典比较,前者不是“三根棒棒”又是什么呢?与三根棒棒的建筑方式相对立的是雄伟石厦,雅典的帕提侬神庙是其典范!它历经2450年(公元前447年至今)的风雨仍然巍然独存,美丽、优雅,成为一道景观,原因者何?乃因为它不是三根棒棒搭成的,建造当时,无论是对建筑材料还是外观样式,都极为讲究,其建筑材料抵御得住2450年风雨;其外观样式经得起同样期间的审美观的变化,因此,它在中国的无数个“三根棒棒”灰飞烟灭之后还能继续存在。
实际上,“三根棒棒”与“雄伟石厦”各代表一种生活态度:前者是短期计划的或临时的,后者是长期计划的或长久的。前者不需要精确的计算和设计,后者需要。前者造价低廉但寿命短暂,后者造价高昂但持久耐用。前者不需要多少学术支持,任何一个农民都是自己家屋的业余建筑师。后者需要,因此,在盖房子之前可能先要办学校,培养工程师、测量师、美术师之类的人才,如此必然催生出数学、几何学、材料学、力学等理论学科。不妨说,前者是急躁的,后者是耐心的。前者是低成本的,后者相反。但作为补偿,前者是短暂的,寿命不过几十年;后者是长久的,寿命达数千年,至少是几百年。从短期算账,前者是廉价的;从长远算账,后者又是廉价的。
既然三根棒棒和雄伟石厦各是一种生活态度,两者就会反映到人类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足球,西方国家足球的强大乃因为其球员以雄伟石厦的认真精神踢球,我们国家的足球上不去还是因为球员马马虎虎的生活态度。又如立法,三根棒棒的生活态度在这方面的反映就是大网眼的法律,条文之少与网眼之大相映成趣,不仅有时漏吞舟之鱼,而且还漏航空母舰。无争议则相安无事,一有争议,法律多游移不定甚至阙如,当事人和法官都不能从法律中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案。由于其粗制滥造,这样的法律很快就寿终正寝,被一个新的差不多同样粗陋的法律取代;雄伟石厦精神的立法表现是详密的法典,其制定者像一个高明的棋手,试图算出人类行为的发展趋向的一步、两步乃至六步、七步并预先给出对策。多算出一步,法律条文的数目就增加一成,于是,这样的法典的典型特征是条文众多。对于立法者无法预料的事项,他们也明智地以各种技术手段为将来的司法者留下回旋空间。由于这样的法典对人类生活关系的广泛预料和科学调整,它有很长的寿命,百岁两百岁的法典并不鲜见。当三根棒棒式的法律已经三经或四经更换后,这种法典还继续作为规范存在。它们是祖先对人类生活的智慧把握。它们对复杂生活变迁的处变不惊使其作为先哲的化身受到人们的高度尊敬乃至崇拜,正犹如帕提依神庙受到人们的广泛游览。所以,这样的法典尽管制定起来很麻烦,立法者要殚精竭虑,广收博求,经常长考到读秒,比那些“下快棋”的立法者辛苦多了,但由于其寿命长,其立法成本要低于三根棒棒式的立法,而且其睿智性带来的权威对立法者的劳作做了更大的补偿。法典编纂曾经被认为是只有神的力量才能驾驭的领域,现在尽管它变成了人的活动领域,它还是对人的智慧的一个极大挑战,在这方面的成功可建立起巨大的权威。
读者即将看到的这一法律作品——《绿色民法典草案》,是一个有5000余条的民法典草案,其中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它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在它们之下又分为小总则(序编)、自然人法(在这一部分,我们为具体人格权设立了101个条文)、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债法分则(在这一部分,我们规定了65种典型合同)和国际私法(附编)等10个更加具体的单元。一句话,这是一个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它是我和我的共同编纂者们抛弃“三根棒棒”式的立法传统之决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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