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在编制内的人叫作“编外人员”。此外,常见的编外人员还有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聘用的“合同工”。
长期以来,在庞大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一个处于模糊地带的群体:编外人员。他们遍布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媒体、学校等单位,以科教文卫领域的事业单位中人数为最多。
一方面有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面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这种“
体制外”的身份,又给他们带来了难言的尴尬。
北京某部委下属事业单位
人事主管告诉记者:“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编内编外是完全不同的。
工资标准、
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
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自己的搞法,单位的政策稍微一变,可以轻易地就改变这种状况。而且,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
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
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
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员工)。”
这样的情况在事业单位中比比皆是。据江苏某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小李的抱怨:“我们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和编内工作人员的待遇有很大差别,为什么我们的待遇始终定的很死,基本上都在1000左右,如果除去
养老金什么的就只剩700-800了,对开销生活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节余。难道就没有一种可以规范编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制度可以让我们这些一线工作人员有一点保障?不仅如此,我们还需要承受着体制内人员和社会人员的复杂目光。有时候甚至有被视为二等公民的感觉。”
不少事业单位聘用员工向记者抱怨:“我们单位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不用上班,工资还高。领导还说我也没有办法,工资是
财政局发的,他不来我也没办法扣押。都是银行
代发工资。挣钱的不费劲,劳动的不挣钱。那好烟
好酒也是买者不喝,喝者不买。”
专家指出,编制制度包含跟
户籍制度一样的不合理因素,背后是这种制度所蕴含的利益。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杨燕绥表示:事业单位跟企业
养老金之间比较有两个
不协调。第一,事业单位人员不交养老金,工作40年,将来退休怎么也有20年,工作期间不缴费,退休去领养老金,这总是不公平的。第二就是身份壁垒,大家都是工作人员,“编内”和“编外”养老金差距这么大,这也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编制实质上就是
铁饭碗,是退休之后的一种保障。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措施,正在进一步改革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使之与
企业并轨。若能够斩断编制背后的
利益关系,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人们的编制情结也自然会淡化。
是逐步取消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制度性的改革方案。这需要解放思想,改变传统
思维模式,对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体制从以“养人为主”逐步变为以“养事为主”,人员规模不与“编制”挂钩,而与“事业”挂钩。当然,这一方案改变巨大,需要从全局进行统筹考虑。
二是改变传统编制
管理方式,建立动态化的人员
编制管理机制。这是一个在现有
管理体制下的调整改革方案。这一方案要求编制主管部门抛弃原有僵化简单的编制
管理手段,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地区面积及社会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层级
服务人口等多种因素,将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引进当代先进的数量
统计模型和技术,
综合科学地确定人员编制需求总量,并建立常态化的动态
调节机制,适时调整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分布,使人员编制管理有利于而不是阻碍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社会
公共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