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缨珞经》,全名《菩萨璎珞本业经》。律藏可粗分为大、小乘律;小乘律讲七众别解脱戒,大乘律则主张菩萨戒的重要。本经属大乘律典,内容为释迦佛说明凡夫修行到证
佛果所有修证次第,分为菩萨五级五十二阶位的过程,以及
菩萨戒的内容。
《缨络经》是以
十波罗夷为摄律仪戒,以
八万四千法门为摄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为摄众生戒,在《璎珞经》里称此三聚净戒是“三受门”,指出这三受门是菩萨一切戒的根本。如云:佛子,今为诸菩萨结一切戒根本,所谓三受门。摄善法戒,所谓八万 四千法门;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
十波罗夷,在经中又称为十无尽戒,即在此十条重戒的基础上修学一切善法,广度一切有情,即此十条禁戒而涵容了无尽的修学法门。《璎珞经》所出十条重戒是:一,杀戒;二,故妄语戒;三,故淫戒;四,故盗戒;五,酤酒 戒;六,说四众过戒;七,故悭戒;八,故戒;九,自赞毁他戒;十,谤三宝戒。
《璎珞经》是以心法为戒体的,如经中说:“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是故心亦尽戒亦尽,心无尽故戒亦不尽”。正因为如此,菩萨戒的每一条戒都是 无尽戒。持一戒,即在一切众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这是因为菩萨发心普为一切众生的缘故,众生无尽,持戒的功德就无尽,所以受持菩萨戒的功德之大,实在是无以言喻的。在《璎珞经》中这样说:“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塔。”
又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 劫生死之苦。”同时又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这些足以说明菩萨戒的功德大到何种程度,其功可以“过度四魔越三界苦”,一受此戒 ,即入诸佛界菩萨数中。不但自己受戒功德不可称量,就是教人受此菩萨戒,功德也大得无法譬喻。就是受了菩萨戒而有毁犯,也比不受菩萨戒强,因为菩萨发心持戒是对一切众生而持,在一切众生中都有功德,而犯戒则绝不可能对一切众生而犯,所以绝对不会在一切众生身上得罪,从这里就可以体现出大乘发心的殊胜意义,作为学佛的人,受持菩萨戒就更显得十分必要了,经中说“佛子,若过去未来现在一切众生,不受是菩萨戒者,不名有情识者,畜生无异,不名为人,常离三宝海,非菩萨,非男非女,非鬼非人,名为畜生,名为邪见,名为外道,不近人情。”
在《璎珞经》中,是许可分受菩萨戒的,受一分戒有一分功德,而名一分菩萨。所以说:“ 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对于受菩萨戒的人,是许可未受之前先行了解的,这亦不同于声闻戒法,声闻戒法在未受前是不允许先行阅看了解的,否则得罪。这亦说明了菩萨戒与声闻戒法的不同之处。如说:“若有人欲来受者,菩萨法师先为解说读诵,使其人心开意解,生乐著心,然后为受。”并且主张六道众生只要能解法师的言语,发心即可受戒得戒,接引的众生之广泛不言而喻。如经云:“六道众生受得戒,但解语得戒不失。”
对于十重戒,璎珞认为是有犯而无悔,但允许重新受,对八万威仪的轻戒,则可以通过对首忏悔而灭除罪过。如说:“是故菩萨十重八万威仪戒,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八万威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