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萨所受持之戒律。又作
大乘戒、
佛性戒、方等戒、
千佛大戒。反之,小乘
声闻所受持之戒律,称小乘
声闻戒。菩萨戒之内容为
三聚净戒,即
摄律仪戒、摄善法戒、
饶益有情戒等三项,亦即聚集了持律仪、修善法、度众生等三大门之一切佛法,作为禁戒以持守之。说菩萨戒之大乘典籍甚多,可综合为梵网与瑜伽二类律典。
梵网戒本受戒之作法出于
梵网经律藏品,其
戒相为
十重禁戒、
四十八轻戒。不论出家、在家,皆可受持。瑜伽戒本出于
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卷四十一,以三聚净戒、四种他胜处法为基准。虽亦道俗通摄,然必先受小乘七众戒而久已成就无犯者,方能受持。古代以瑜伽戒为主,今则盛行梵网戒。天台宗之
圆顿戒,即为梵网戒。
据梵网经卷下所载,受持菩萨戒有五种利益:(一)十方诸佛愍念守护。(二)临命终时,正见心欢喜。(三)所生之处与诸菩萨为友。(四)功德多聚,戒度成就。(五)今世后世
性戒福慧圆满。
菩萨戒乃
优婆塞、
优婆夷、
沙弥、
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众戒外之
波罗提木叉(
别解脱戒),菩萨之身份可在七众之中,亦可在七众之外,其尊贵处,乃由于涵盖而又超胜一切戒之故。梵网经谓,菩萨戒为诸佛之本源、菩萨之根本,是诸佛子之根本。菩萨戒之性质,相似于
八戒(
八关斋戒),八戒亦为七众戒外之一种别解脱戒。但菩萨戒中,有些相似于八戒,故为‘顿立戒’;有些则不同于八戒,而相似于七众戒之‘渐次戒’,故菩萨戒之种类可分为二:(一)顿立而可单受之菩萨戒,(二)渐次而须先受
三归五戒等之后再受的菩萨戒。
汉译
藏经中较受重视之菩萨戒本或
菩萨戒经有菩萨璎珞本业经、
梵网经菩萨戒本、
瑜伽师地论菩萨戒本、
菩萨地持经戒本、菩萨善
戒经戒本、优婆塞戒经戒本等六种。若以顿渐二类分之,璎珞与梵网属于顿立,其余之瑜伽、地持、善戒、优婆塞等戒经则属于渐次戒。
又我国菩萨戒之弘传始于鸠摩罗什(344~413),于敦煌
写本中有罗什撰之受菩萨戒仪轨一卷。至于受戒之作法则以
昙无谶(385~433)于
姑臧(甘肃
武威)授与道进等十余人菩萨戒为嚆矢。
南朝梁、陈二代,受菩萨戒风气盛行。
梁武帝、
陈文帝均为菩萨戒弟子。梁武帝曾造立
戒坛,诏请慧超授菩萨戒。复于
天监十八年(519)自发弘誓,于等觉殿从
慧约受菩萨戒,太子公卿道俗男女从
受者四万八千人。一说武帝从智藏受菩萨戒。至隋代,文帝从
昙延受菩萨戒,炀帝从
智顗受菩萨戒,均称菩萨戒弟子。由此可窥知受菩萨戒风气盛行于我国之一斑。[菩萨璎珞本业
经卷下、菩萨善戒经卷四、菩萨善戒经(一卷)、优婆塞戒经卷三、菩萨戒本、授菩萨戒仪(湛然)、
大智度论卷四十六、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八宗纲要卷上、续高僧传卷五智藏传、卷六慧超传、慧约传、广弘明集卷二十二](参阅‘三聚净戒’665、‘戒’2896、‘传戒’5387、‘圆顿戒’5411)
所谓菩萨,是“
菩提萨埵”的略称,意译为“觉有情”。指以智能上求无上菩提,以慈悲下化一切众生,修诸波罗蜜行,期于未来成就
佛果的修行者。由此可知,实践菩萨道为成佛的正因,如
能立下“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菩提愿心,则人人皆可成为“菩萨”。
菩萨道的精神就是发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所以菩萨戒不但有防非止恶的
摄律仪戒,更有勤修善法的摄善法戒以及度化众生的饶益有情戒。即:
3.
摄众生戒:又名饶益有情戒。广度无量无边的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
此三戒称“三聚净戒”,在《唯识论》中对此亦有所说明:“戒学有三:一、摄律仪戒,正远离所应离法;二、摄善法戒,正证应修证法;三、
饶益有情戒,正利乐于一切之有情。”三戒当中,以摄律仪戒为基础,能善摄律仪,即能总摄善法,才能饶益
一切有情众生。
1.
十重戒:杀、盗、淫、妄语、售酒、说四众过、
自赞毁他、悭惜加毁、瞋不受悔、诽谤三宝等。此十重戒为大乘戒的最重过患,若大乘菩萨犯此法,则构成
波罗夷罪。
菩萨戒虽有此十重四十八轻戒等戒相,但是其根本精神是发菩提心,以菩提心为
戒体。倘若忘失菩提心,也就违反菩萨的根本精神。
此外,“三聚净戒”具有积极向善的力量,小乘
七聚戒中,造恶是有罪的,不积极修善是无罪的;而菩萨戒则既要“止恶”,也要积极“行善”。再者,小乘戒中,意业造恶,若不付诸行动,不算有罪。但是在菩萨戒中,恶念一生,即是犯罪,因而严格收摄六根,成为菩萨的“心地戒”。
尽管戒法有大小乘之分,但是在行持上,
大小二乘是互相成就,不能分开的。小乘戒为趋入大乘戒法的基石,大乘戒则能含容一切小乘戒律;小乘戒是以自修自度、涅盘解脱为主,大乘戒则是以慈悲入世,广利众生为目标。因此,大乘菩萨道所摄受的众生,广及六道;所修德泽,普被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