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是网络时代的“新生儿”,是一片充满诱惑的
新领地。《网络法学》从网络法的独立性之争切入,探讨了网络法走向独立的路径,并将其界定为以网络
空间行为为调整对象的另类规范体系。网络法在当今各国并没有统一的面貌。我国的网络法制处于初创阶段,其主干内容为
电子签名法、
电子商务法、电子政务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
网络犯罪的刑法制度、管辖制度、
证据制度、
法律适用制度等。《网络法学》逐一阐述了上述各部分的基本概念、规则和理论,并适时地提出了未来的完善建议。
刘品新,
壮族,湖北洪湖人,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学士(1995年)、
中国人民大学侦查学硕士(1998年)、证据法学博士(2003年)、美国
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2007年),现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
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长期从事证据法学、侦查学、
物证技术学等部门法学的教学工作,并致力于法学与
信息科学的
交叉研究。曾以
电子证据法为切入点,完成《
电子证据法研究》、《
美国电子证据规则》和《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三部曲”;现转向“网络时代
刑事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等拓展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