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宏山矿是一个以
铁矿著名的矿区,其位于
黑龙江省伊春市与
黑河市逊克县的行政交界处,
小兴安岭林区腹地,其中
有色金属储量8千万吨,
铁矿石储量7千万吨。
简介
根据六院2005年1月提供的勘察报告显示:矿区范围内矿石地质总储量1.5亿吨,其中
有色金属储量8千万吨,
铁矿石储量7千万吨,回采矿石中共含有11种金属元素,其中达到工业选矿回收品位的有
铁、
钼、
钨、
铅、
锌、
铜6种金属元素。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期,
翠宏山铁矿就被国土资源所勘察核定,但由于矿区的普查控制程度较低,对区内矿石类型未进行详细划分和对比连接等原因,该矿一直是一个“呆矿”,并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开发历程
冶金部批复翠宏山为西钢后续资源
地质勘察单位先后对
翠宏山进行了12年的勘探,因为地质情况复杂,开采难度极大,矿山的开发一直被搁置。1973年,原冶金工业部《关于西林钢铁厂总体规划的批复》(冶基字962号)文件明确把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作为西钢的接续资源。由黑龙江西钢集团组织的“黑龙江省翠宏山铁矿普查开采”项目野外工作已于一年前开展,虽然翠宏山铁矿存在岩石整体稳固性差、水文环境复杂、选矿工艺流程组织困难等问题,开采难度很大。但是国内矿石采选技术已经可以为该矿开发提供技术支持,经过西钢职工一年多的艰苦奋斗、克服了无数困难,曾经的呆矿获得新生,翠宏山铁矿开采取得喜人阶段性成果。
2000年以来,围绕着西钢接续矿源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矿山开发工作一波三折。从省政府行政指令建龙参股到建龙毁约在先、倒卖与后,到与盛龙公司的股权比例纠纷,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致使一座优质矿源的开发10年之久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近日,一家钢铁企业“以低价购买铁矿”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
翠宏山被指“千亿资产三亿卖”
近日,一家钢铁企业“以低价购买铁矿”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
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各方口诛笔伐,不少人大呼“卖得太贱了”。
9月10日,西钢集团在哈尔滨市举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矿权事宜通报会,澄清“贱卖铁矿”的种种质疑。
9月10日,西钢集团首度对此事进行回应称,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黑龙江省国资委也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
西钢通报“贱”卖概念有误
此前,有媒体曝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区内的翠宏山铁矿曾被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有关部门认定,其储藏的矿产资源价值超过千亿元,而民营化改制后的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竟以3.1亿元的探矿权价得到该矿97.5%的股份。
据媒体报道,“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09年4月印发的一份建议称,‘翠宏山铁矿是逊克县最具优势的矿产资源之一,储量丰富……总资源储量在800亿元人民币以上’。”“翠宏山矿业内部一位高层称,‘在2010年2月,按照狂产品市场价格计算,翠宏山铁矿的价值在2000亿元至3000亿元之间’。”而西钢在改制时“向财政缴纳的3.1亿元探矿权价款,有矿业专家表示,这只是对国家前期勘探投入的弥补,不代表该矿的价值,不能说这个矿的价值就是3.1亿元。”
对于“贱卖”的说法,西钢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苗青远说,这其中有几个概念错误,首先,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而是由黑龙江省政府为招商引资而主导的合作开发。按照2004年2月4日黑龙江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以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权益入股
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伊春林管局以林地资源补偿费入股一样,都是以国有股的形式和西钢等股东合作进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
据了解,2006年9月6日,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翠宏山矿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明确省六院以探矿权价款入股翠宏山矿业公司。探矿权合作开发权益价款定为5.6亿元。2009年6月25日,省六院将该探矿权权益注入翠宏山矿业公司。2009年7月7日,翠宏山矿业公司依法履行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省六院暂定占翠宏山矿业公司15%的股权份额,待矿山投资总额确定后,再调整股权比例。
对于“千亿矿山三亿卖”之说,通报会指出,探矿权合作开发权益价款是5.6亿元,而不是3.1亿元。该矿全部金属价值量,没有任何部门进行评定过,所谓价值千亿元并无科学依据。同时地下矿山的开发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复杂过程,需要考虑矿山建设投入,巨大的采选成本,市场形势的多变,获得矿山探采权并不意味已经获得全部资源价值,而需付出高昂的后续开发成本。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因为埋层深、地表水文环境复杂,其开采成本较国内大多数铁矿要高。同时,该矿处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其环保投入更是无法估量。
参加通报会的业内专家在会后对记者说:“探矿权价款不是矿山价值,不能把探矿权价款和矿山价值二者进行简单的数据对比。”
此前有说法认为,按照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改制时所属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转让,必须进行评估,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而翠宏山铁矿转让探矿权时显然没有按此规定办理,而是在西钢集团改制完成后才做的。
对此,苗青远称,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问题上,按国家规定,招拍挂不是规定的合法程序。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西钢的接续资源,而且该矿的开发是黑龙江省政府主导下的股份制合作开发。该矿符合国土资发〔2003〕19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文件第十条第二款,即“符合
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接续矿区,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的规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国土资源部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将探矿许可证下发给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省六院将该探矿权权益按照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和《合作协议书》的约定注入翠宏山矿业后,翠宏山矿业正在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申办采矿许可证。
对翠宏山铁矿被质疑贱卖一事,黑龙江省国资委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不存在新闻报道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股权之争
《法制日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矿权背后有着复杂的股权之争。
据苗青远介绍,2003年5月,河北建龙钢铁计划在黑龙江双鸭山投资。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为招商引资决定将翠宏山铁多金属矿40%的投资权给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2004年2月4日,黑龙江省经委下发会议纪要,确定西钢集团与建龙公司以6:4的比例协商成立新的股份公司,合作开发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第六地质勘察院所占比例待评估矿权价款后,伊春林业管理局所占比例待测算其应收林业用地的资源补偿费后,分别按所占比重确定股份比例,其所占股份按比例从西钢集团和建龙公司所占股份中折扣。
2004年4月1日,上述四家股东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共同签订了《共同出资开发设立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协议》,协议要求双鸭山建龙公司确保4月底前4000万元注册资金到位。
苗青远说,2004年8月3日至7日,西钢先后三次给建龙公司发函催办4000万元注册资金,建龙拒不付款。
2005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经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建龙公司履约出具4000万元注册资金,并责令从会议之日起3日内建龙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并要求于2005年5月16日前在逊克县注册成立新的矿山开发公司,建龙公司失去了原始股东资格。
2005年5月16日,西钢、黑龙江省六院、伊春林管局3家注册成立矿业公司后,建龙公司汇入4000万元。
2006年9月,建龙公司在未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4000万元投资转让给了哈尔滨盛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盛龙购买建龙4000万元投资后,因其没有资金实力,引进黑龙江中汇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拉开序幕。
盛龙公司认为,购买了4000万元的投资,就等于获得了40%的投资权,坚持要翠宏山矿业40%的股权比例。这一要求被西钢等其他股东拒绝后,盛龙公司将翠宏山矿业、西钢、伊春林管局、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起诉至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支持其享有翠宏山矿业40%股权的诉求。
黑龙江省高院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审理,于2009年12月10日进行宣判,认为“盛龙公司确认股权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支持;要求确认股权份额和分配公司利润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时判决:盛龙公司具有翠宏山公司的股东资格;驳回盛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盛龙公司不服判决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诉讼期间,翠宏山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3.5亿元,并同时变更了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导致本案争议标的物发生变化。2010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盛龙公司可以根据新发生的案件事实变更诉讼请求,本案发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股比。现本案正在审理中,西钢集团和盛龙公司的股权份额至2020仍未确定。
随着事件的推移,翠宏山铁多金属矿股权之争形势日益复杂。在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陷入泥潭的同时,其开发工作也陷入了停滞。
据了解,西钢是黑龙江省最大的钢铁企业,现有员工12144人。2000年前后,西钢原有的大西林铁矿资源枯竭,急需后续铁矿资源,开发翠宏山铁矿成为企业上下一万多人的希望。为了更好地开发翠宏山铁矿,企业前期已经投入了七个多亿的资金,但是股权之争导致了开发工作已经停滞近一年的时间。
有知悉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纵观西钢改制、股权之争、贱卖质疑的全部过程,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法院的判决已经基本明朗而事情的解决却毫无头绪,因此,“
解铃还须系铃人,真正解决问题还有赖于政府出面”。
据了解,伊春市和黑河市曾联合写信给黑龙江省有关领导,信中表示,“哈尔滨盛龙属贸易流通企业,且不是省政府确定的翠宏山矿业股东,也不存在资源利用问题。为尽快解决西钢与盛龙股权之争,加快翠宏山矿山开发,加快我省冶金行业的发展,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请省政府协调收回原建龙在该矿山的40%投资权,将其归回资源接续企业——西钢,彻底解决该矿山的投资权纠纷,尽快恢复矿山开发建设,避免已经投资的7亿元资金遭受损失”
具体进展
至2020年6月,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已于2009年5月初全线停建,1000多名施工人员待岗,井巷被水淹没。矿山开发的长期搁置应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矿权纠纷的长期拖延带给西钢的不仅是67000万元前期投资被无限期积压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一万多员工三万多家属庞大群体的的稳定恐怕也将成为严峻的现实。
苗青远回应
苗青远回应:翠宏山既没“贱”也没“卖”
图:西林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苗青远在通报会上与记者交流。
【东北亚网讯】黑龙江省翠宏山铁多金属矿被贱卖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0年9月10日,该矿股东之一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矿权事宜通报会正式回应此事。西钢表示该矿既没“贱”也没“卖”,而且招拍挂也不是探矿权转让的合法程序认定过程,价值千亿的这种说法毫无依据。
对于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价值千亿的说法,西钢总经理苗青远说,该矿的全部金属价值量,没有任何部门进行过评定,价值千亿无从谈起。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因为埋层深、地表水文环境复杂,其开采成本较国内大多数铁矿要高。同时,该矿处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其环保投入更是无法估量。探矿权价款是经国土资源部指定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评估,该评估结果有相应的法律、科学依据,该事务所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该矿“低评”卖给民营企业的问题。
不是“卖”而是合作开发
对于“卖”矿权的问题苗青远给予否定,他说,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而是由黑龙江省政府为招商引资而主导的合作开发。按照2004年2月4日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以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权益入股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与伊春林管局以林地资源补偿费入股一样,都是以国有股的形式和西钢等股东合作进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
招拍挂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合法程序。
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问题上,苗青远拿出两个文件证明了招拍挂不是合法程序,翠宏山探矿权的取得程序是合法的。他表示,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西钢的接续资源,而且该矿的开发是黑龙江省政府主导下的股份制合作开发,这两点符合国土资发〔2003〕19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文件第十条第二款,即“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接续矿区,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规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
国资委澄清
[提要] 据了解,2006年9月6日,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翠宏山矿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明确省六院以探矿权价款入股翠宏山矿业公司。2004年2月4日,黑龙江省经委下发会议纪要,确定西钢集团与建龙公司以6:4的比例协商成立新的股份公司,合作开发翠宏山铁多金属矿。
漫画:盲人摸象。新华社发
“贱”卖疑云背后存股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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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钢铁企业“以低价购买铁矿”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
9月10日,西钢集团首度对此事进行回应称,翠宏山铁
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黑龙江省国资委也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
千亿铁矿三亿卖――这一令人震惊的消息直指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在民营化改制的过程中,以3亿元的价格获取了价值上千亿元的铁矿。
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各方口诛笔伐,不少人大呼“卖得太贱了”。
9月10日,西钢集团在哈尔滨市举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矿权事宜通报会,澄清“
贱卖铁矿”的种种质疑。
此前,有媒体曝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区内的翠宏山铁矿曾被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有关部门认定,其储藏的矿产资源价值超过千亿元,而民营化改制后的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竟以3.1亿元的探矿权价得到该矿97.5%的股份。
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09年4月印发的一份建议称,‘翠宏山铁矿是逊克县最具优势的矿产资源之一,储量丰富……总资源储量在800亿元人民币以上’。”“翠宏山矿业内部一位高层称,‘在2010年2月,按照狂产品市场价格计算,翠宏山铁矿的价值在2000亿元至3000亿元之间’。”而西钢在改制时“向财政缴纳的3.1亿元探矿权价款,有矿业专家表示,这只是对国家前期勘探投入的弥补,不代表该矿的价值,不能说这个矿的价值就是3.1亿元。”
对于“贱卖”的说法,西钢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苗青远说,这其中有几个概念错误,首先,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而是由黑龙江省政府为招商引资而主导的合作开发。按照2004年2月4日黑龙江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以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权益入股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伊春林管局以林地资源补偿费入股一样,都是以国有股的形式和西钢等股东合作进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
据了解,2006年9月6日,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翠宏山矿业公司签订了《
合作协议书》,明确省六院以探矿权价款入股翠宏山矿业公司。探矿权合作开发权益价款定为5.6亿元。2009年6月25日,省六院将该探矿权权益注入翠宏山矿业公司。2009年7月7日,翠宏山矿业公司依法履行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省六院暂定占翠宏山矿业公司15%的股权份额,待矿山投资总额确定后,再调整股权比例。
黑龙江千亿铁矿三亿贱卖 专家质疑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千亿矿山三亿卖”之说,通报会指出,探矿权合作开发权益价款是5.6亿元,而不是3.1亿元。该矿全部金属价值量,没有任何部门进行评定过,所谓价值千亿元并无科学依据。同时地下矿山的开发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复杂过程,需要考虑矿山建设投入,巨大的采选成本,市场形势的多变,获得矿山探采权并不意味已经获得全部资源价值,而需付出高昂的后续开发成本。翠宏山铁
多金属矿因为埋层深、地表水文环境复杂,其开采成本较国内大多数铁矿要高。同时,该矿处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其环保投入更是无法估量。
参加通报会的业内专家在会后对记者说:“探矿权价款不是矿山价值,不能把探矿权价款和矿山价值二者进行简单的数据对比。”
此前有说法认为,按照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改制时所属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转让,必须进行评估,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而翠宏山铁矿转让探矿权时显然没有按此规定办理,而是在
西钢集团改制完成后才做的。
对此,苗青远称,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问题上,按国家规定,
招拍挂不是合法程序。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西钢的接续资源,而且该矿的开发是黑龙江省政府主导下的股份制合作开发。该矿符合国土资发〔2003〕19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文件第十条第二款,即“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接续矿区,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的规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国土资源部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将探矿许可证下发给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省六院将该探矿权权益按照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和《合作协议书》的约定注入翠宏山矿业后,翠宏山矿业正在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申办采矿许可证。
对翠宏山铁矿被质疑
贱卖一事,黑龙江省国资委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不存在新闻报道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改制背后的股权之争
《法制日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翠宏山铁
多金属矿矿权背后有着复杂的股权之争。
据苗青远介绍,2003年5月,河北建龙钢铁计划在黑龙江双鸭山投资。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为招商引资决定将翠宏山铁多金属矿40%的投资权给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2004年2月4日,黑龙江省经委下发会议纪要,确定
西钢集团与建龙公司以6:4的比例协商成立新的股份公司,合作开发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第六地质勘察院所占比例待评估矿权价款后,伊春林业管理局所占比例待测算其应收林业用地的资源补偿费后,分别按所占比重确定股份比例,其所占股份按比例从西钢集团和建龙公司所占股份中折扣。
2004年4月1日,上述四家股东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共同签订了《共同出资开发设立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协议》,协议要求双鸭山建龙公司确保4月底前4000万元注册资金到位。
苗青远说,2004年8月3日至7日,西钢先后三次给建龙公司发函催办4000万元注册资金,建龙拒不付款。
2005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经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建龙公司履约出具4000万元注册资金,并责令从会议之日起3日内建龙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并要求于2005年5月16日前在逊克县注册成立新的矿山开发公司,建龙公司失去了原始股东资格。
2005年5月16日,西钢、黑龙江省六院、伊春林管局3家注册成立矿业公司后,建龙公司汇入4000万元。
2006年9月,建龙公司在未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4000万元投资转让给了哈尔滨盛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盛龙购买建龙4000万元投资后,因其没有资金实力,引进黑龙江中汇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拉开序幕。
盛龙公司认为,购买了4000万元的投资,就等于获得了40%的投资权,坚持要翠宏山矿业40%的股权比例。这一要求被
西钢等其他股东拒绝后,盛龙公司将翠宏山矿业、西钢、伊春林管局、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支持其享有翠宏山矿业40%股权的诉求。
黑龙江省高院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审理,于2009年12月10日进行宣判,认为“盛龙公司确认股权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支持;要求确认股权份额和分配公司利润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时判决:盛龙公司具有翠宏山公司的股东资格;驳回盛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盛龙公司不服判决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诉讼期间,翠宏山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3.5亿元,并同时变更了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导致本案争议标的物发生变化。2010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盛龙公司可以根据新发生的案件事实变更诉讼请求,本案发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股比。现本案正在审理中,西钢集团和盛龙公司的股权份直到2020年仍未确定。
随着事件的推移,翠宏山铁
多金属矿股权之争形势日益复杂。在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陷入泥潭的同时,其开发工作也陷入了停滞。
据了解,
西钢是黑龙江省最大的钢铁企业,现有员工12144人。2000年前后,西钢原有的大西林铁矿资源枯竭,急需后续铁矿资源,开发翠宏山铁矿成为企业上下一万多人的指望。为了更好地开发翠宏山铁矿,企业前期已经投入了七个多亿的资金,但是股权之争导致了开发工作已经停滞近一年的时间。
有知悉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纵观西钢改制、股权之争、
贱卖质疑的全部过程,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法院的判决已经基本明朗而事情的解决却毫无头绪,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真正解决问题还有赖于政府出面”。
据了解,伊春市和黑河市曾联合写信给黑龙江省有关领导,信中表示,“哈尔滨盛龙属贸易流通企业,且不是省政府确定的翠宏山矿业股东,也不存在资源利用问题。为尽快解决西钢与盛龙股权之争,加快翠宏山矿山开发,加快我省冶金行业的发展,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请省政府协调收回原建龙在该矿山的40%投资权,将其归回资源接续企业――西钢,彻底解决该矿山的投资权纠纷,尽快恢复矿山开发建设,避免已经投资的7亿元资金遭受损失”。 (记者 杜晓)
发展前景
西钢加强翠宏山铁矿开发力度 应对高价国际铁矿石 近年,西港集团将目光锁定在加大自有矿山-翠宏山铁矿的开发上,多项先机科学技术投资都铺到了翠宏山铁矿,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投资额是西钢近十年来最高的,各项工程齐头并进,矿工干得热火朝天。原因很简单,既有“以增量调结构”的初衷,也有应对国际市场铁矿石价格居高不下的动因,西钢集团此举可谓一箭双雕。
西港集团是黑龙江省的一家大型钢铁企业,是支撑龙江冶金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多次被省企业管理协会、省企业家联合会、省企业协会誉为“龙江钢铁的脊梁”。截至2020年企业总资产将近50 亿元,在册职工一万多人。
据悉,西钢集团自主掌控的铁矿资源,翠宏山铁矿虽然富含铁矿, 但是由于翠宏山矿山属于铁多合金,勘察、开采难度系数大,所以翠宏山铁矿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从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角度考虑,之前西钢集团以进口铁矿石为主要选择,如今,随着国际市场铁矿石轮番涨价,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即使采取了降低成本、出精品、”两头在外”等应对措施,西钢难以承受原材料价格暴涨所带来的压力。
对于眼前的突发情况,为了让西钢能够稳健发展,西钢集团不甘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决定化被动为主动,采取了两大重要措施:首先是充分发挥自主的翠宏山铁矿资源的生产能力, ,特别是牢抓矿山生产的黄金季节,组织稳产力求高产,力争铁精矿日产可以达到2.83吨以上;第二是加速翠宏山铁矿的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先进采矿技术,提高翠宏山铁矿精矿有效率. 这两项措施将有利于降低对进口铁矿的倚重。
由于早前受到无良记者栽赃陷害,致使翠宏山铁矿停产,多名矿工下岗,生活没有着落.如今,法律已经还西钢集团以清白,而翠宏山铁矿资源经过地质工作者一年多的勘查工作,该铁矿地灾报告顺利通过评估,为办理采矿许可证、审批矿山用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等提供了科学详实的理论依据。
山雨欲来风满楼,古人云:先谋而后动,只有未雨筹谋,方能从容应对。西钢集团此次加大自主矿山开发可谓是下了大手笔,无论是投资额还是工程量都创下了历史之最.而之前困扰翠宏山铁矿,关于呆矿的,开发难度系数大的难题也将被攻克。
由于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项目均是长期投资项目,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为了避免影响了西钢资金运作和新项目的投入。西钢几十盘活现有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长期投资,降低
资产负债率,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和资产快速增值,规避了资金流断层的风险,保证西钢集团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在进口铁矿逐年提价背景下,以铁矿资源保持传统竞争优势,显得尤为迫切。西钢集团董事长苗青远认为,加大资源开发力度,提高铁矿自给率,是西钢应对不断高涨的国际铁矿石的成本危机,逆势下保持竞争力的途径之一,而加大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力度,刻不容缓
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与打造绿色矿山并重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西钢集团在进行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的时候一直坚持科学办矿、开矿、采矿科学理念。西钢集团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和光辉业绩,致力于构建绿色矿山、和谐矿山、精锐矿山。多年来,西钢集团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鼓励全员在加强铁矿资源生产建设的同时,注重环境治理与保护,为积极构建绿色、和谐矿山而不懈努力。
打造绿色矿山,首先坚持翠宏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另外,季度安全环保检查不可少,持续深入地建设、完善翠宏山矿山安全生产系统化、
精细化管理,努力开创翠宏山铁矿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确保矿山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要效益。
一直以来,西钢集团安环处深入到翠宏山铁矿昏暗、潮湿的井下现场了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检查中,他们一项一项地对井下防火设施、安全警示牌、矿山基础材料等进行仔细察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两个矿山”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两个矿山”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组织人员验收复核,确保整改一处、合格一处。按照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要求,注重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与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相结合;三是与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强化各项管理,促使矿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得益彰。
更重要的是,要未雨绸缪,多次组织开展翠宏山矿山生态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通过调查,既可以为制定黑龙江省
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作依据,又能准确评估矿山开发对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的影响,有效地改变过去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的状况,促进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西钢集团打造绿色矿山最富有创造性的就是开展“百矿披绿”活动,截止2020年,西钢已经投入资金4.3亿元,进行翠宏山矿山绿化、厂区绿化及植被恢复绿化2000亩,栽植各种
绿化苗木6500余万株。大力实施尾矿库绿化,按照“筑石坝,削缓坡,做平台,客好土,再绿化”尾矿库造林模式,投资3亿多元,全面治理矿山采选企业所属尾矿库,绿化面积1万亩,使西钢集团翠宏山尾矿库绿化达标率达93%以上,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翠宏山铁矿资源需要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而打造绿色矿山,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理解支持,西钢集团将一如既往做好翠宏山铁矿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持翠宏山铁矿资源开发与打造绿色矿山并重。
开采复工
多年来,由于翠宏山铁矿勘察开采难度系数较大,一直以来都是呆矿,没有得到适当的开发利用,释放它的巨大矿产能量,让世人惊羡它的美丽,自从翠宏山铁矿“嫁入”西钢集团豪门后,喜迎“枯木”逢春, 以苗青远为首的西钢集团领导班子经过谨慎的分析和政策争取,截止2020年,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已经完成环评专家论证,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环保评估,选矿实验厂已经投入试生产。 虽然,翠宏山铁矿在2010年出遭到一些媒体的误解,但是翠宏山铁矿开采项目得到了黑龙江政府的大力支持,同年8月,黑龙江省国资委再次发表申明翠宏山矿不存在被贱卖问题,翠宏山铁矿属政府主导合作开发,贱卖纯属概念误导。 同时,媒体的误解也导致翠宏山多金属矿被叫停止。
截止2020年,随着事件真相的大白,翠宏山矿已恢复开采工作,翠宏山的开采的工作仍有条不紊的进行,西钢集团的采矿系统在翠宏山铁矿山排岩系统中高效生产磁铁矿资源工艺及装备应用项目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了国内独有的资源节约型破碎―――岩石干选工艺。西钢集团独创的这项技术通过5个月的运行,创效2280万元。而这些,都只是西钢集团有效提高翠宏山采矿效率,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缩影。
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和开采,极大地带动了翠宏山周边经济的发展,增加当地的就业率,也为西钢集团业的发展和升级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翠宏山得天独厚的铁矿资源一直是西钢钢最大的竞争优势,为此,按照西钢集团总体发展战略,西钢矿业公司开始研究、设计和制定西钢矿业公司铁矿山建设规划,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意义的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