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通常是指单位制改革之前,由
政府、单位出资建设的
居住区,与1998年
商品房改革之后建设成的居住区相比较,大多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
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
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要扎实做好前期科学规划,保留城市文脉,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又要探索一条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的改造模式,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基层治理。在前期规划环节,老旧小区改造要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历史文化记忆是城市的灵魂,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和精神气质。要以城市发展的全局视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用科学规划描绘城市的“成长坐标”,用匠心建设塑造城市的“骨肉之躯”,用高效管理打通城市的“血脉之源”,为城市发展汇聚强大合力。总体来看,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改造、运营以及公共服务供给等费用,资金需求总规模非常大。
2020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
电梯,发展用餐、
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2020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2021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2021年1—8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7%。较7月末增加了9.5个百分点。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上海(110.0%)、安徽(106.4%)、山东(103.8%)、河南(102.0%)、河北(100.0%)、江苏(100.0%);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湖南(62.5%)、山西(59.4%)、西藏(25.0%)。
2024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4万个。根据各地统计上报数据,1—5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6万个。分地区看,江苏、山东、河北、辽宁、浙江、上海、湖北、重庆等8个地区开工率超过50%。1-7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万个。分地区看,江苏、吉林、青海、辽宁、江西、上海、内蒙古、山东等8个地区开工率超过80%。1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消息,1—10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分地区看,江苏、上海、天津、吉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8个地区已全部开工。2024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