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
航空站、商场、公园、
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
心理状态。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人数多或者时间长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
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
行为手段恶劣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