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石:古时设于朝廷门外的赤石。民有不平,得击石鸣冤。石形如肺,故名。后演化为
冤鼓,或曰
鸣冤鼓,或曰喊冤鼓。参见
嘉石。
唐
贾公彦疏云:肺石,赤石也者。阴阳疗疾法:肺属南方,火,火色赤,肺亦赤,故知名肺石,是赤石也。必使之坐赤石者,使之赤心不妄告也。云穷民天民之穷而无告者,王制文(
礼记王制)。彼上文云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音细)。
《
南齐书·明帝纪》:“上览易遗,下情难达,是以甘棠见美,肺石流咏。” (诗
召南(召音邵)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
宋 沈括 《
梦溪笔谈·器用》:“长安故宫阙前,有唐肺石尚在。其制如佛寺所击响石而甚大,可长八九尺,形如垂肺。” (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
按照《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则天光宅元年记载:二月,癸未,制:“朝堂所至登闻鼓及肺石,不须防守,有槌鼓立石者,令御史受状以闻。” 又,按《
周礼·秋官·大司寇》:以肺石远﹝达﹞穷民,凡远近惸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这两段史料都明确说明人们可以敲击登闻鼓和站在肺石上以示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