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
财务大检查的组织形式
自查是财务大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小组或指派自查人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所进行的自我内部检查活动。它体现了政府的外部监督与企事业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特点,也是促进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财会人员在做好日常控制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必要措施和形式。
自查的周期一般是按年度并于期末进行,自查的基点是对其当年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哪些问题和有无违纪,加以认真检查和评价。自查质量好坏的关键在于作为依据的《自查提纲》,这就需要自查组织者进行精心设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和漏洞,对不同行业或部门各有侧重,切忌千篇一律; (2)要求自查的事项力求具体详尽,切忌抽象的笼统概念;(3)明确交待违纪界限,尽量说明情节;(4)分别归口,专职专责落实检查内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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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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