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作为一种
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
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
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
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
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按照
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分为中央企业(由
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
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
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事业单位是以
政府职能、
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
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
服务职能,宗旨是为
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
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
聘用合同,发生
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部署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