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体系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多样性最丰富的12个国家之一,是世界上具备几乎所有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大自然留给中国的宝贵遗产,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简要内容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国经过6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颁布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体系划分
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
国家公园
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全国已建成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涉及青海、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甘肃、湖北、福建、浙江、湖南、云南、海南等12个省。中国国家公园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整合组建了统一的管理机构,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提升,科研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江源神农架、南山、普达措等国家公园设置了生态公益管护岗位,优先吸纳生态移民和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保护,推进了社区共管模式,公众影响迅速提升。
自然保护区
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自然公园
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制定自然保护地分类划定标准,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冰川公园、草原公园、沙漠公园、草原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评价,按照保护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整合目标
《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大熊猫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穿山甲、长臂猿、雪豹、长江江豚、苏铁、兰科植物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布局进一步优化,总面积占比稳定在陆域国土面积的18%以上,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均达到85%。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6 11:53
目录
概述
简要内容
体系划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