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报告制度(Ship Reporting Systems),又称“
船舶报告系统”,船舶报告系统是一种船舶动态信息系统。它通过搜集海上船舶定期报告的船位及航行动态,对船舶的航行安全实行动态监护和管理。
简介
船舶报告以固定的时间间隔用无线电发送,不仅用于海上搜救,还用于船舶交通服务、气象报告和防止海洋污染。在发生海难时,船舶报告制度出于下列目的提供最新的船舶动态情报:
基本信息
1.在未收到船舶遇险信号情况下,缩短从与船舶失去联系到开始搜救行动的时间;
2.可迅速确定能应召赴援的船舶;
3.在难船位置不明或不肯定时,可定出有限范围的搜索区;
4.便于给无医生的船舶提供紧急医疗支援或建议;
5.对遇险船舶主动的考虑。
船舶报告分为一般报告与特殊报告,其中一般报告主要包括:
l.航行计划:主要用于船舶在离开某一报告制度所覆盖的港口之前或离港后或尽可能接近离港之时,以及进入某制度的覆盖区域时,报告船名、呼号或船台识别号、出发日期和时间、出发地点、下一停靠港、计划航线、航速预计到达时间和日期等。当航行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尽快报告。
2.船位报告:这是为确保船舶报告制度的有效工作而做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船名、呼号或船台识别号、日期和时间、船位、航向和航速等。
3.变更报告:即当船位严重偏离根据以前的报告所能推算出的位置,或者当船长决定改变了已报告的航线时,作出相应内容的报告。
4.最后报告:这是当船舶到达目的港或离开本制度所覆盖的区域时,告知日期和时间、船名、呼号或船台识别号等内容的报告。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场合下使用的特殊报告,如:
1.危险货物报告:当包装危险货物在离岸不超过2O0海里的海域中灭失或可能灭失时,作出此报告。
2.有害物质报告:当排放或可能排放油类(MARPOL73/78公约附则D或散装有毒液态物质(MARPOL73/8公约附则H)时),作出此报告。
3.海洋污染物报告:当由《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为海洋污染物(MARPOL73/78附则Ⅲ)的包装有害物质,在海上灭失或可能灭失时,作出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