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勤贤(Kevin Barry Egan,约生于1947年-),香港知名大律师,约于1980年代开始执业,曾任香港政府律政署副首席检控官,专责廉署案件,后私人执业后,亦专门接办廉署案件。
他早年在澳大利亚结婚,育有两子,他与妻离婚,其中一子在2004年身亡,曾与一名女陪审员短暂拍拖,又曾与一名高级政府律师相恋,并与一名豪门前媳妇同居多年,但他试过被女友打伤眼睛,要带墨镜出庭。
于律政署任主控官时,曾负责“杨元龙造马案”,私人执业后曾代表钱志明处理轰动一时的
字母小姐案件,2002年8月前冠军骑师霍达被控造马,艾勤贤担任其辩护大律师。
2004年7月15日,艾勤贤被指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企图向一名报章记者披露一名参与
廉政公署保护证人计划的女证人身份及资料,事件触发廉署搜查多间报社。2006年6月16日,他与另一名涉案律师
林炳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林炳昌入狱4年,艾勤贤则入狱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