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荄镇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下辖镇
花荄镇,隶属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地处安州区西北部,东、东北与江油市方水镇接壤,南与塔水镇(清泉)、界牌镇毗邻,西南与高新区永兴镇(河边场)相邻,西与黄土镇(乐兴场)、塔水镇接壤,北、西北靠黄土镇。距区人民政府驻地约1.5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27平方千米(撤并前原花荄镇、兴仁乡面积累加)。
建置沿革
东晋永和三年(347年),为益昌县治所,县址设今联丰村境内观斗山。
唐调露年间,朝廷命花衡芝将军到此平叛。
永淳元年(682年),县址由安昌东岸(今联丰村“观斗山”)迁驻安昌河西岸,益昌县更名西昌县,驻江西馆,花衡芝即受封为西昌侯。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拆县建镇,设西昌镇,属龙安县(今安县)。
1958年,与文星、黄土、界牌、先林等乡合并为红旗公社。
1984年11月,文星、先林2公社合并为花荄镇。
2016年4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安县,设立绵阳市安州区,以原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安州区的行政区域,花荄镇改属安州区。
2019年1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兴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花荄镇管辖。
行政区划
花荄镇辖10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花荄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71号。
一、居民委员会
·益昌社区·胜果社区·文星社区·白鹤林社区·西岩社区·罗林社区·先林社区·前进社区·柏杨社区·兴仁社区
二、村民委员会
·龙兴村·雍峙村·红武村·联丰村·皂河村·狮回村·九合村·五郎村·长沟村·龙游村·兴福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花荄镇,隶属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地处安州区西北部,东、东北与江油市方水镇接壤,南与塔水镇(清泉)、界牌镇毗邻,西南与高新区永兴镇(河边场)相邻,西与黄土镇(乐兴场)、塔水镇接壤,北、西北靠黄土镇。距区人民政府驻地约1.5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27平方千米(撤并前原花荄镇、兴仁乡面积累加)。
地形地貌
花荄镇地处安昌河冲积平原腹心之地,属丘坝兼有地带。
气候
花荄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秋气候温和;夏季炎热,多东南风,雨水集中;冬季干燥较寒,多偏北风。多年平均气温16.4℃,1月平均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3.2℃;7月平均气温27.4℃,极端最高气温36℃。生长期年平均330天以上,无霜期年平均290天以上。0℃以上持续期34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842.7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10天左右,最多达130天,最少为74天。降雨集中在每年6-9月,8月最多。
水文
花荄镇境内属涪江流域,主要河流有安昌河、草溪河。安昌河纵贯全境,流程约15千米,总灌溉面积为14平方千米。草溪河发源于黄土镇菩提村山谷,全长约21千米,流经本镇区域12余千米,灌溉着本镇丘区7.5平方千米大片土地。
自然灾害
花荄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涝灾、霜雪、连阴雨及地震等。地震最大的是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死亡70人,累计受伤9135人,房屋受损达90%以上,房屋垮塌65%以上,房屋受损面积达369万平方米。全镇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农作物、水利全面损毁,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3亿元。
自然资源
花荄镇境区浅水层地下水资源流量约为3000万立方米,年利用1000万立方米。有可利用养殖水1000立方千米。东西部丘区植被良好,森林覆盖面率达47.3%。
2011年,花荄镇耕地面积3.3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600亩,林地面积1.6万亩。
人口
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8.2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54万人。另有流动人口1.2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4.22万人,占51.3%;女性4.01万人,占48.7%;14岁以下0.93万人,占11.3%;15~64岁5.66万人,占68.8%;65岁以上1.64万人,占19.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8.18万人;有回、羌2少数个民族,共548人。其中回族38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0%;羌族164人,占3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48人。
截至2017年末,花荄镇常住人口为79276人。
截至2019年末,花荄镇户籍人口为6122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花荄镇财政总收入192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717元。
截至2019年末,花荄镇有工业企业203个,其中规模以上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4个。
农业
2011年,花荄镇农业总产值达到2.8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7.3%。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25570吨,其中水稻20886吨,小麦443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生姜、辣椒、瓜果、蔬菜等。油菜种植面积2.5万亩,产量4211吨,其中花生210吨;蔬菜种植面积0.7万亩,产量18503吨,主要品种有瓜果类、茎叶类、根茎类,其中萝卜5000吨,南瓜156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5.8万头,年末存栏2.4万头;家禽饲养量500万羽,上市家禽380万羽。生产肉类5326吨,其中猪肉4480吨,牛肉660吨,羊肉186吨;禽蛋16200吨;畜牧业总产值1.1亿元。水果种植面积1.3万亩,产量2.1万吨,主要品种有柚子、梨、桃,其中柚子3500吨,桃1470吨。渔业以草鱼、鱼、鲤鱼为主,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淡水水面7平方千米。鱼塘养殖面积567公顷,产量6460吨;渔业总产值4500万元。名优特农产品有薯粉、大米、鲜蛋,绿色环保农产品有紫薯粉、圣吉康鸡蛋。大型农业机械295台(辆)。
截至2011年末,花荄镇累计造林5800亩,其中防护林4800亩,经济林1000亩,竹林50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50万株,林木覆盖率26.1%,活立木蓄积量43017立方米。
商业
2011年末,花荄镇商业网点4256个,职工11917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2.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6.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花荄镇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500人,专任教师55人;小学1所,在校生2530人,专任教师19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7所,其中县属高级普通中学1所,在校生5600余人,专任教师348人;实验初中1所,在校生1791人,专任教师121人;县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2076人,专任教师110人;初中1所,在校生2081人,专任教师14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职业技术中学1所,在校生1120人,教职工87人,其中专任教师68人,兼职教师10人,中高级教师49人,国家及市县骨干教师20人。农村成人技术学校1所,主要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年剩余劳动转移培训500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次,专任教师2人,兼职教师18人。
文体事业
1969年,花荄镇建立广播站。
1992年,花荄镇建立广播电视站。
2004年,花荄镇广播电视站划归安县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2011年末,花荄镇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50人。体育场地7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人。50%的城市社区和1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7%。有线电视实现全覆盖,电视节目31套。
科技事业
2011年末,花荄镇各类科技人才1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63人,经营管理人才13人,技能人才100人,农村实用人才200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花荄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病床700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65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8.5张,固定资产总值3.2亿元。专业卫生人员520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5300余人次,住院手术5400余台次,出院病人5400余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3%。
社会保障
2011年,花荄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64户,人数1889人,支出589.4万元,月人均2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02户,人数857人,支出133.7万元,比上年增长0.5%,月人均130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6人,支出8.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6人,支出19.1万元,比上年增长1%;农村医疗救助14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99人次,共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临时救济786人次,支出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1500亩,倒塌房屋5间,直接经济损失420万元,救灾支出1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98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15人。社会福利费3万元,比上年增长20%;社会服务单位1个。社区服务设施1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个,社区服务站6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个。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4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5万元,捐赠物资折款1.5万元,接收捐赠衣被150万件,使35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新增就业人员923人,有1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9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80元,比上年增加294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517元,比上年增加180元。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8件,结案率100%。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花荄镇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50千米,投递点20个,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6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0.1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4万户,宽带接入用户1.98万户。
基础设施
2011年,花荄镇天然气用户11235户,其中工业用户3户,居民用户11232户,城区燃气普及率为95.6%。沼气成为农村的主要能源,边远丘区仍使用秸秆作为能源的补充。
交通运输
2011年,花荄镇境内有县级公路双向6车道2条,总长15千米。花荄汽车客运站,日均发送客车176辆,日客运量6000人次,年货运吞吐量236.5万吨。
历史文化
因唐代将军花衡芝带兵在此平叛封侯,并用此地盛产红砂石石板铺路,癞疤石(云母石)石条筑路沿,修建了长约500米的街道而得名。民间称之为“花街”,又名花街场。因“街”字欠雅,本地绅士根据《汉书》“清阳浮动,根荄以遂”之句,取其“春风和煦,草木萌动”之意,更“街”为“荄”,后称“花荄镇”。国民党省政府1948年7月22日批准同意安县将“花街”更名“花荄”,沿用至今。
荣誉称号
2021年4月,花荄镇入选“四川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2021年11月,花荄镇入选四川省“2020年全省基层治理示范镇”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7 14:29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