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省,是我国古代专门管理国家藏书的中央机构。从东汉后期设立
秘书监起,到南北朝升为秘书省,金元时期再降为秘书监,至明初被撤销,其历史长达1200余年之久。秦始皇焚书后,天下藏书几为一尽。再加上手抄方式和简帛载体的限制,对于普通人来说,图书是至为珍贵的物品。西汉以来,朝廷曾多次下诏求书,藏于宫内秘府,等闲人难得一见,“秘书”一词即由此而来。在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秘书省自然备受重视,享有较高的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秘书省也经历了一个由兴而盛、由盛而衰的过程。唐宋以后,印刷出版技术逐步成熟起来,图书数量越来越多。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官府和私人设立的书院、藏书楼等,即使在中央,藏书机构也不仅限于秘书一府了。在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秘书省的重要性逐渐削弱,最终被其他机构取代。秘书省的兴废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古代官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历史。
秘书省,为官署名,南朝梁始定此名。置监、丞,掌国之典籍图书。秘书监之官则由来已久,自东汉桓帝始置,先属太常寺,晋惠帝永平中,初置独立的秘书寺,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丞,有郎,并统著作省。惠帝永平元年诏:“秘书典综经籍,考校古今,中书自有职务,远相统摄,于事不专。宜令复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三阁图书。”自是,秘书寺始外置焉。其官品:《晋令》云:“品第五,绛朝服,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在元康初华峤任秘书监时,寺为内台,班同中书,秘书监品级升为三品,秘书寺等同秘书省,同时掌握著作省。南朝梁始定名秘书省,其主官为秘书监,官品为三品。监以下有少监、丞及
秘书郎、校正郎、
正字等官,领国史、著作两局,掌国之典籍图书。唐代曾改称“
兰台”及“
麟台”。北宋前期,经籍图书归
秘阁,秘书仅掌祭祀祝版。神宗元丰改官制,秘书省职事恢复。宋之
日历所、
会要所、国史实录院等均归秘书省管辖,规模较唐时较大。元朝将职事划归翰林国史院。明因之设
翰林院,遂无秘书省之名。
唐朝秘书省一般设有: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