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属于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开展企业年检;依法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
拍卖活动。
(九)负责
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承担商标印制单位和注册商标的验证工作;管理辖区内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特殊标志和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监督和指导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局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