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简称
苏州市民卡,是苏州市政府面向本市户籍以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发行的多功能、复合式的
智能IC卡,用于办理相关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拥有银行金融功能
A卡具有
社会保障卡、
苏州银行借记卡及小额钱包功能。A卡兼容原苏州通卡所有功能。
未参加苏州社保而需要使用
电子钱包功能的市民,可自行购买苏州市民卡B卡。B卡除了没有社保和银行功能以外,与A卡和苏州通卡的功能一样。
政府服务功能:苏州市民卡以社会保障卡为龙头,通过复合芯片加载了社保、卫生、民政、计生、教育、人事、公安、公积金等各种功能。市民持卡就可以办理医保、求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登记、领取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事务。
公共事业服务功能:
苏州市民卡在苏州市城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原有的电子钱包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和扩容。将小额消费场所的快速结算功能直接应用于地铁、公交车、出租车、便利店、加油站、超市、园林、平价菜场、水、电、煤、电话费缴费等领域。
金融支付功能:苏州市民卡作为江苏省第一张符合
中国人民银行PBOC2.0规范的多功能IC卡,可以在所有支持银联标准的POS机、ATM机以及银行柜面上完成存取款、消费、转账等金融服务。并且通过市民卡捆绑的银行账号还可实现多项公共基金的发放和公共事业的缴费,方便市民的使用。
2012年8月1日以后,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需首次申办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人员,由单位或学校或个人在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手续后,到
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局办理申办手续,并提供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没有照片的就是未成年人的市民卡。
社会保障·
市民卡制卡周期为30天。单位或学校或个人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领卡,单位代办人须出示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个人申办领卡须本人亲自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