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教会(英语:Church of Scotland)或称
苏格兰长老会,是
苏格兰的一个
长老宗教会,是苏格兰名义上的国教,但并不受国家控制。它是
长老宗与
加尔文宗共融的宗派及教会,政治上属
新教。
苏格兰教会(英语:Church of Scotland),是
基督教在
苏格兰的国家教会,也是
长老宗与
加尔文宗共融的宗派及教会,政治上属
新教。截止21世纪,注册基督徒114.9万。
苏格兰教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中世纪的
基督教,1150年以后的400年间,全苏格兰为罗马
天主教教区之一。现代意义上的苏格兰教会是在1560年
苏格兰宗教改革之后形成的。约翰.诺克斯(John Knox,1514年-1572年11月24日)是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家,是苏格兰教会的创立者,他曾流亡日内瓦受教于宗教改革宗师约翰.
加尔文(John Calvin),因而反对
天主教,坚信政治权力乃由神赐,属于人民。
宗教改革推翻了
天主教的
主教制,承袭
犹太教的遗传:教会由德高望重的老者担纲,诞生了
长老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
长老教会其治会由牧师和由信徒选出的长老负责,而行政组织则分四层或三层段就是小会(Kirk Session)、中会(Presbytery)、大会(Synod)和总会(General Assembly)。
约翰.诺克斯性格威武,脾气顽固,厌恶的事务不少,但以政治势力为最,不把苏格兰玛丽女王看在眼里.他领导
宗教改革,导致1560年苏格兰宣布废弃
天主教信仰,接纳
新教。1561年起,约翰.诺克斯曾于爱丁堡住了11年。
长老教会主义在苏格兰形成的过程并不顺畅,大约经过130年大量流血和牺牲,甚至导致战争的惨痛经验。直到1690年,
长老教会才成为苏格兰国教。成为国教会之后,国王也要遵从长老教会主义了,但贵族及大业户(大地主,即「领主」)仍拥有牧师的任命权。教会内的思潮,一为温和派(Moderates),一为福音主义派(Evangelicals)。后者是严格的
加尔文主义者,对西敏斯德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十分忠诚。两派各有消长。
十八世纪开始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渐渐软化了刚硬的加尔文宗教狂热,开启了「以人为本」以及「历史」和「人性」的主题讨论,他们主张人性最基本的要素,包括道德理念都会受到不同时空和地理因素的牵动而不断演化,今日大家公认所谓的自然科学—动物比较学,遗传学、演化学、医学;所谓的社会科学—人类学、人种起源、社会学、历史学、 经济学都深深地受到这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影响,而苏格兰教会也因此逐渐趋向世俗化。
十九世纪,由于不满苏格兰长老教会此逐渐趋向世俗化,包括
公理会、
浸信会、
卫理公会开始推动宗教觉醒,严守安息日教规,由查麦士(或译:钱伯斯)牧师(Rev. Thomas Chalmers,1780~1847)等教会领袖推动慈善事业,讲究济贫扶弱。1843年,持续的理念之争终于导致苏格兰教会分裂,超过四百位牧师集体辞职,不领政府的钱而加入查麦士的阵营,组成了「苏格兰自由教会」,也迅速扩展到加拿大,而自由教会正是马偕家族所隶属的教会。
虽然这是一股教规严谨的新兴势力,但在实际作法的层面上却相当符合时代潮流;换言之,他们认为知识的追求和「秉持基督对人的爱」是属一体的两面,苏格兰人不像英格兰人那样自认优越(请记得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浦林所言:白人的负担),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核心即是「人是环境塑造的产物,与其出身血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