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并颁授的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勋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设立并颁授的勋章。由章体(主章)、附章、略章(略表)和绶带组成。
基本介绍
释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勋章是为表彰英雄模范人物,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五条规定设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制作,颁授给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的,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勋章
该勋章的前身是1979年3月设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奖章
设计者
夏鑫(时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设计室主任)
级别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五条规定:对于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勋章。
获得和批准
获勋资格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条规定:“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本条令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二条规定:“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批准权限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五十五和五十六条规定:
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及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的荣誉称号由大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团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以及以上军官和文职干部的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设计说明
勋章主章
英雄模范勋章章体为五边形,周边图案是五组宝剑剑身和经过艺术化处理的牡丹花瓣,中央图案为红旗、桂叶、金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军徽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红旗寓意英雄模范是一面旗帜,桂叶象征崇尚荣誉。一级英雄模范勋章除每组牡丹花瓣的垂直平分线为红色和红旗外均为金色;二级英雄模范勋章除桂叶和周边剑身为银色、每组牡丹花瓣的垂直平分线为红色和红旗外,其余为金色。
规格设计
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直径为70毫米。
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直径为65毫米。
材质
钢质镀金(二级英雄模范勋章部分镀银)
红色珐琅彩红旗
18K金军徽
勋章附章
周边为金色,刻有勋章名称部分的底色为红色,字体为金色汉字,凸起,黑体字,下方有桂叶。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的桂叶为金色,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的桂叶为银色。
勋章略章
英雄模范勋章的略章为红底镶嵌装饰有金属桂叶的五角星图案,其中一级勋章勋略的桂叶及五角星为金色,二级勋章的的桂叶及五角星为银色。
附件
每枚证章均配有木盒(勋章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凸显无上的荣誉。
首次授勋
一级英模勋章
2011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给1个单位、2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追授空军航空兵某师装备部原副部长徐建平同志“模范机务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解放军第四医院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何敏同志“高原模范军医”荣誉称号。
徐建平和何敏成为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的首次被授予者。
二级英模勋章
2011年9月21日,南京军区授予李晓钰(某装甲团坦克四连指导员)“新时期模范基层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某装甲师举行。
李晓钰成为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的首次被授予者。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新闻网.2010-06-08
夏鑫参展作品.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2012-07-20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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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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