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元铭
清初庄廷鑨明史案的受害者之一
清初「庄廷鑨明史案」的受害者之一。金庸小说《鹿鼎记》中茅十八的原型,就是为纪念清初“明史案“中株连被杀的茅元铭等十八位江南士人而取的。
茅元铭,字鼎叔,湖州府归安县(今湖州市吴兴区),明末清初名士,以《明史》案被凌迟处死。《茅鼎叔记略》:茅元铭,字鼎叔,花林人,副使坤之孙,早慧,八岁通章句,十四补诸生,好读史,上下古今,声气所暨,皆四方奇俊之流。注名复社,同邑章上奏谔臣,举砥行社,徐行道周,举澹成社元铭皆与焉。顺治末岁贡生,年几六十矣。授朝邑知县,当庄氏招选《明书》,元铭与其子次莱预编纂之役,事发,皆罹于祸,次莱妻黄氏,殉其夫。
另有茅元铭,为清代诗人、书法家。字耕亭,号粟园,江苏丹徒(今江苏镇江)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进士。历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河南、广东学政等职。乾隆四十八年(1783)和乾隆五十二年(1787)曾两次充任乡试同考官。学问渊博,精通诗赋,《京江耆旧集》云其“阁学冲和恬雅,心手谐畅”。生平好游,踪迹遍及京口诸山水。著有《诵芬斋诗钞》和《粟园诗钞》。亦工书法,名噪一时,所临《三希堂法帖》,名流无不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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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0-06-2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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