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盐业公司二分公司是
菏泽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菏泽市盐务局直属二分局,是于2008年6月原东明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东明分公司)基础之上,打破牡丹区、菏泽开发区、东明县行政区域,按经济区划重新设立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东明县、开发区部分区域)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菏泽市盐务局,同时保留
东明县盐务局的牌子,原职能不变,与菏泽市盐务局二分局合署办公。
二、负责辖区盐政管理工作,对辖区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执法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