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盐业市场
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是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萧县盐业有限公司是省属食盐批发企业,担负着全县居民生活用盐和工、农业生产用盐的调拨供应任务,隶属于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县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食盐实行专营,核发和管理食盐零售许可证、食盐委托转批许可证、生产加工用盐购盐证。
3、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省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县范围内盐业市场的法律监督,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
4、根据国家盐业政策,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规范盐政执法和盐业营销行为。
5、编报和执行盐品购进计划和销售计划,加强盐品计划管理和价格管理,加强食盐内在质量和小包装改装质量的抽检监督,确保全县人民吃上合格食盐。
6、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科室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任免和奖惩。
7、负责本局(公司)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承办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等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盐政科(稽查大队)、经营业务科、配送中心。
领导介绍:
鲁思华:萧县盐务管理局局长,萧县盐业有限公司经理;
杨丙田:萧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萧县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 勇:萧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萧县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