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宿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
食盐批发企业,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宿州盐业
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盐务局)位于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路与金海大道交汇处,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国有中型企业,兼有行业管理和经营开发双重职能,下辖四个县公司(局),担负着全市四县一区600余万人口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双重职责,在全省盐行业有着重要的地位。 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前身为盐业蔬菜公司,76年与蔬菜公司分离成立
宿州市盐业公司,91年经市政府批准,恢复盐务局,与盐业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分别担负着本行政区域的盐务管理和食盐供应工作。98年改制为盐业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遵照省政府指示,2002年底,整体上划到省盐业总公司垂直管理。2010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公司进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和体制改革,名称变更为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共有职工262人,其中在岗职工141人。管理部门是领导班子和五科一室,共24人;经营部门有七个盐管所和非盐商品经营公司,共70人,负责墉桥区食盐、工业盐的供应管理和非盐商品经营工作;固定资产是870万,年利税191万。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人事科、市场发展科等。
经营部门
七个盐管所(盐业批发部)、非盐商品经营公司。
直属部门
领导班子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张鹰。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陈勇。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张从生。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鲁思华。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江云。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