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盐务管理局
宿州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宿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食盐批发企业,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宿州盐业
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盐务局)位于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路与金海大道交汇处,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国有中型企业,兼有行业管理和经营开发双重职能,下辖四个县公司(局),担负着全市四县一区600余万人口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双重职责,在全省盐行业有着重要的地位。 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前身为盐业蔬菜公司,76年与蔬菜公司分离成立宿州市盐业公司,91年经市政府批准,恢复盐务局,与盐业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分别担负着本行政区域的盐务管理和食盐供应工作。98年改制为盐业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遵照省政府指示,2002年底,整体上划到省盐业总公司垂直管理。2010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公司进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和体制改革,名称变更为安徽省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共有职工262人,其中在岗职工141人。管理部门是领导班子和五科一室,共24人;经营部门有七个盐管所和非盐商品经营公司,共70人,负责墉桥区食盐、工业盐的供应管理和非盐商品经营工作;固定资产是870万,年利税191万。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人事科、市场发展科等。
经营部门
七个盐管所(盐业批发部)、非盐商品经营公司。
直属部门
领导班子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张鹰。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陈勇。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张从生。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鲁思华。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江云。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张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19:18
目录
概述
宿州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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