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琉球国史及各种史料记载,自
洪武十六年(1383)起,
明朝实行禁海,而为了与明朝通商,历代琉球王不得不被中国皇帝册封,确立依附关系或附庸关系。这种关系延续了整整五个世纪,即使是日本庆长十四年(1609)发生日本萨摩藩(今鹿儿岛县)岛津氏收复琉球,琉球国在受到萨摩制约的情况下,也始终未变。洪武二十五年(1392),
朱元璋“更赐闽人三十六姓”人琉。这批中国移民主要是向琉球传授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琉球王国也曾主动请求赐人,如1606年,尚宁王受册封时,便请赐明人归化。如从中国去的蔡氏为蔡襄的后人,林氏为林和靖家族的后人。与此同时,琉球王还经常选派子弟到中国留学。
从明洪武五年(1372)以后,琉球王国一直使用中国的年号,先行用和号、和历。(直至清朝
光绪五年(1879),日本“废琉置县”为止)琉球王国的官方文书、外交条约、
正史等,都是用汉字结合日文
假名书写的。
1609年,萨摩“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
明史》)。当时琉球王侍从写的《喜安日记》记载:“有如家家日记,代代文书,七珍万宝,尽失无遗。”萨军将琉球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
鹿儿岛,达三年五个月,逼迫尚宁王屈辱地承认向其“进贡”。同时还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变中琉关系。如据《明史》记载,万历十四年(1616),“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当时忍辱负重的尚宁王在国家残破的情况下,依然不忘“遣使以闻”,通报中国防备
日本侵略。清朝
入主中原后,中琉
册封关系继续保持,
贸易和文化交流还更为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