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大赛
1992年文化部主办的活动
蒲公英大赛即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是由文化部所属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联盟、中国儿童网联合举办的活动。
大赛简介
奖项名称: 蒲公英奖
创办时间: 1992年
主办单位: 文化部
周期:每年
该项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繁荣和发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精神,积极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普及艺术教育,选拔优秀节目和人才。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以全新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为青少年提供表现才华的平台,为青少年的艺术学习提供多方面的机会和服务。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将参加优秀节目、人才的选拔,部分优秀节目还将参加《同一个希望》晚会的演出。整个活动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严格、严肃、严谨的作风,坚持在青少年中树立蒲公英的品牌形象。
准备要求
1.个人节目不超过五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七分钟;
2.伴奏带、服装、乐器、道具自理(组委会设置钢琴);
3.伴奏带要求选择卡式磁带、CD、MD,不准使用VCD、DVD、MP3;
4.乐器音准自己调试;
5.选拔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
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
学龄前儿童组(5岁—6岁)
儿童组(6岁一9岁)
少年组(10岁一15岁)
青年组(16岁一25岁)
2.项目:声乐、舞蹈、朗诵、主持、影视表演、器乐;
3.形式:个人单项和组合(声乐、朗诵4人以内,器乐5人以内,舞蹈30人以内)。
时间地点
1.各承办单位报名选拔时间3月一4月;地点:各承办单位所在地;
2.推荐选拔报名时间5月31日前,正式选拔时间7月一8月;
地点:北京。
(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奖项设置
1.各承办团体会员单位向组织选拔的节目颁发金、银、铜奖、优秀奖证书;
2.凡获得金奖、银奖者,即具有自愿报名进京参加选拔的资格,在北京的选拔,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奖,优秀奖证书;
3.获得金牌的前十名,将有机会参加晚会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4.获金奖节目的辅导老师、选送单位,可获得园丁奖(包括编导奖、辅导奖)荣誉证书。
参选须知
1.节目选送进京资格:凡获承办单位颁发金奖、银奖的,均有资格自愿报名进京参加选拔;
2.报名方式:各承办单位为自愿进京参选选手办理申报手续并组团进京;
3.凡进京选手都要按组委会统一要求、统一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4.资料:填写组委会统一编号的参选报名表,必须准确填写地址和联系方式;
相同底版2寸照片 4张,不同底版7寸艺术彩照、生活照各3张;
身份证、户口簿正本的复印件2张;
5.按规定一次性交纳进京食宿费、活动服务费(含保险、评选、讲座等)。
后续服务
1.组委会及各地承办单位组织晚会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2.部分最佳节目参加电视台录播晚会向全国播出;
3.出版内部画册供参加活动者留作纪念并向各界赠送(详见入选画册登记表);
4.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组委权益
1. 享有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
3.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演选手的形象选用权(具体事项另议);
4.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解释权归组委会。
选拔办法
1.组成专家评审组(每组五名);
2.选手参加选拔:由专家独立打分,签名,现场不亮分;
3.选拔过程设监审组,监审组负责监督选拔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选拔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7 16:37
目录
概述
大赛简介
准备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