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元(1680年-1733年),字玉霖,号鹿洲,福建
漳浦人。
蓝廷珍之族弟。中国清代小说家、官员。
蓝鼎元先后被选拔至太学优贡生、分修《
大清一统志》,大抵是书斋文字工作。雍正五年(1727年),蓝鼎元获得了为政一方,将自己经世之学付诸实践的机会。他向皇帝条陈经理台湾、河槽、兼资、海运、凤阳民俗土田、黔蜀疆域六件时务,雍正深为赏识,特授其广东
普宁知县,再兼署
潮阳知县。
蓝鼎元到任后励精图治,革除吏敝,兴学校,正风俗,秉公办案,深获民间爱戴。平反冤狱,严惩歹徒,令行禁止,吏治严明。还致力于复兴学校,亲自课经书,取缔邪教,在潮阳改邪教祠为棉阳书院。雍正六年(1728年),蓝鼎元因“豁免渔船例金”忤逆上官,被罗织罪名,革职入狱。幸得当地士民为其鸣冤,潮州知府和总督
郝玉麟、巡抚
鄂弥达等多方协助,保释出狱。蓝鼎元请求归休,鄂弥达为他上书申明受冤始末,遂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奉诏进京召见,命其署理广州知府,并聘请他编纂《
潮州府志》。蓝鼎元于当年五月间到任,仅月余便因病遽然亡故。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零二
许县一七三一),清政府实行凭照携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蓝鼎元等官员的建议。蓝鼎元著述颇多,主要有《
鹿洲初集》、《女学》、《东征集》、《平台纪略》、《鹿洲公案》(又名《蓝公案》、《蓝公奇案》)等,并参加编修《大清一统志》。《东征集》六卷是他为
蓝廷珍拟写的公檄、书禀、条陈、告谕的辑成。
蓝鼎元家族开始迁居台湾,他的长子蓝云锦带领族人以“蓝张兴”为垦号在阿里港定居,并借其家族平乱有功的政治势力,在屏东平原北部的阿里港地区大力拓垦,将从湄洲
朝天阁奉迎的三妈神像供奉于大墩庄店建庙,定名蓝兴宫,即现今台中万春宫。
蓝廷珍的孙子
蓝元枚在林爽文事件中奉命率兵前往台湾平定,与其祖父同样担任台湾镇总兵一职。遗憾的是,蓝元枚尚未在台湾建功立业便不幸病故,让乾隆皇帝发出“正当用人之际,蓝元枚竟病故,诸事不顺利,深切焦急”的慨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