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正当性研究》是 2011年
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郭庆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主体制定的除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规则,此类文件可反复适用,具有普通的约束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当性不仅仅是指“合法律性”,还要求所依据的法律是符合现代宪政价值要求的正义的法。在行政国家的时代背景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法治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郭庆珠 男,1974年生,汉族,山东菏泽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1996年于
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200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出版专著《
行政规划及其法律控制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吻年版);在《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论坛》、《法学杂志》、《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5篇被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评论文章10余篇。主持完成天津市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天津市高校
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一项。曾获得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年度行政法学优秀论文三等奖和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