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是台湾“行政院”属下的
行政机关,主管岛内
劳工相关事务。虽然名为委员会,但并非采
合议制,而实际上为一
首长制机关。
调整
因应台湾“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劳委会”将自
2012年元旦起升格为“
劳动部”,成为台湾
劳动与
人力资源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并承接原“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有关青年就业业务。
历届主任
郑水枝:1987年8月
许介圭:1997年5月
陈菊:2000年5月-;因
高雄捷运工程爆发泰国劳工暴动事件,扯出外劳管理争议,与
高雄市代理市长
陈其迈双双请辞。
李应元:2005年9月-;因在民进党2008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支持
谢长廷而请辞。
卢天麟:2007年5月-;原为民进党籍第六届不分区“立法委员”,于苏贞昌“内阁”总辞后接任主委职务。
王如玄:2008年5月马英九上台后出任刘兆玄、吴敦义内阁的“劳委会主委”,2012年1月31日续任陈冲“内阁”的“劳委会主委”。
集体协商资讯服务网
为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劳委会”特别设置集体协商资讯服务网。
未来劳动部初步组织规划
一根据“劳动部组织法草案”和相关“组织法”草案(“立法院”审查中)及组织改造小组的建议拟设:
1.业务及内部单位(司,处,会):综合规划,劳动关系,保险退休福祉,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劳动力规划,职业安全卫生,劳动检查,法律事务司。人事,政风,秘书,统计,会计,资讯处。劳工保险基金监理,劳工退休监理,积欠工资垫偿基金管理,就业安定基金管理,基本工资审议,性别工作平等会。
2.三级及所属机关:劳工保险局,劳动基金运用局,劳动力发展署(各地分署,技能检定中心),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3.附属机关:劳动检查所。
二“立法”进度:相关“组织法”草案已付委。 最终组织架以立法”通过条文为准。斜体为原“劳委会”存续或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