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
正月初一行香鸣锣开道,到各
庙宇行香,威仪甚盛,每家老年人和当家人天未亮,便已沐浴
更衣,竞先赶到社庙或附近寺院里开殿门和烧头香,点香灯,有的甚至索性除夕不睡,在
庙阶层、
行业、
性别、
年龄等不同,来拜神者络绎不绝,有求做生意
发财的,有求农业丰收的,有求子续嗣,等等。较大的庙宇如东瓯王庙,拜神者要给庙祝红包,如祈祷灵验,每年初一有钱者,要用重达百余斤的大蜡烛还愿。
“行香”原是法会仪式之一,谓法师主持法会,升座说法时,向他燃香礼敬。也泛指燃香、上香、拈香。如《敕修百丈清规·法器章》谓:“住持朝暮行香时,鸣(钟)七下。”又如《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一日,爱子王雱病疽而死,荆公痛思之甚,招天下高僧设七七四十九日斋醮,荐度亡灵。荆公亲自行香拜表。”
一般所说的“行香”,系指佛事斋会中,由法师和主斋者持香炉绕行坛场中,或引导仪仗巡行街市。《南史·王僧达传》载:何尚之“于宅设八关斋,大集朝士,自行香,次及王僧达”。此当为巡道“行香”之始。
”唐代“行香”尤盛。如张籍《
送令狐尚书赴东都留守》诗:“行香暂出天桥上,巡礼常过禁殿中。”又如白居易《行香归》诗:“出作行香客,归如坐夏僧。”朝廷举办“行香”法会,多用于国忌日。《南史·王僧达传》及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下认为,“国忌行香起于后魏及江左齐梁间”。但是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认为,“忌日行香,始于唐贞元五年八月,敕天下诸上州,并宜国忌日,准式行香。”此说见于《旧唐书·职官志二》。不过,唐代也有非忌日“行香”之例。如《唐会要》载:“开成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后令以素食宴乐。”
五代后梁,百官于大明节行香祝寿。(见宋·姚宽《西溪丛语》)后亦用于超度亡灵。如《儒林外史》第四回:“众和尚……吹打拜忏,行香放灯,施食散花,跑五方,整整闹了三昼夜,方才散了。”
明、清以来,有两种活动与“行香”有关,值得一提。一是民间庙会中的“走会”风俗。据明·王樨登《吴社篇》记载,“走会”亦称“行香”,行仪中或扮观音、罗汉乃至其他戏剧、小说人物,或由人抬着、或步行,以此求福,祈祷丰年。一是官场礼仪。明、清时,每月朔、望日,外省官员按例至文庙或武庙(即孔庙、关帝庙)焚香叩拜,谓之“行香”,此制始于明初洪武年间,参阅清·赵翼《陔余丛考·行香》。《月令广记》。此外,新官赴任后进庙焚香,亦称“行香”。如《古今小说·杨谦之客舫遇侠僧》:“等待三日,城隍庙行香到任,就坐堂,所属都来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