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9 号)精神,改革后衡阳市设置
党政机构50个。
机构设置
(一)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市监察委员会与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3、市委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4、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5、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将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6、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不再保留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
7、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8、市委法治衡阳建设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9、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10、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秘书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职责由市教育局承担。
(二)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使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4、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5、不再设立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6、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7、将市委老干部局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和管理。
8、组建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牌子,由市委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市委办公室不再加挂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
国家保密局)牌子。
9、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10、市委办公室对外使用市委机要局(市
国家密码管理局)名称。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组建机构
1、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在城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其所属
事业单位下放区政府,实行分级管理。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区设立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
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县市区机构限额。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3、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
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4、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使用市文物局名称。不再保留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5、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的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
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
8、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科学技术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城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下放区政府。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0、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市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市直其他有关单位的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管理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1、组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12、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3、组建市政府研究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14、组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5、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16、重新组建市林业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油茶产业发展局牌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7、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8、优化市商务和粮食局职责。将市民政局以及市直其他部门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外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19、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不再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20、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2、将市信访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其他改革
人大机构
1、整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相关职责,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2、整合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相关职责,组建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3、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4、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5、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并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外加挂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牌子。
政协机构
1、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别委员及相关工作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市政协文史学习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市政协办公室不再加挂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牌子。
3、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
4、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
5、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6、市政协政策研究室更名为市政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