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收入指生产者支付的雇员报酬及其营业盈余。
国内生产净值常按要素收入估价。要素收入是产业部门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净增加数,加上或减去经常性转移的收付额,等于可支配的收入数。要素收入主要包括:雇佣劳动者收入、个人业主收入、个人财产收入 (包括利息租金、红利) 、从公司到个人的收入转移、公司保险利润、政府的事业收入和财产收入等。一定时期的要素收入,是该期间生产者的增加值减固定资本消耗及间接税净额后的差额。由于营业盈余只能由产业部门取得,所以要素收入也只能在产业部门形成。它是产业部门创造的新价值,是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雇员和厂主可支配使用的资金。
基本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准则》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差别,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即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具体内容
一、收入的概念和特征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分类
(一)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二)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
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
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商品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
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
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
权益性投资或
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三 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商品零售、
预收款销售商品等。对于商品零售交易,销货方在售出商品时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同时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货款,这一交付行为发生后,购货方一般不能退货,售出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再需要销货方承担,售出商品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再归销货方所有,因此可以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
3.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关于商品所有全风险和报酬转移的问题:
1.企业的商品已经售出,增值税发票已开具,销售款项也已经收到,商品也已经发出,但是对方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与合同的要求不符,要求给予价格上的优惠,否则就要求退货,但企业认为商品质量合格,不同意在价格上给予折让,此时企业就不能确认收入,因为一旦双方协商不成,就很有可能发生退货,所以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只有双方经过讨论、协商最后确定一个折让的结果后,这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
2.零售商业企业,按以往经验判断的
退货率为1%,假如企业销售的产品是电视机,当天售出了100台,此时企业应该按照100台确认收入,因为99%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余下1%不妨碍商品收入的确认,当这台电视机退回时企业再按照销售退回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企业实现销售商品100台(该批商品是新产品),并且承诺如购买方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货,销售款项已经收到,并且商品也已经发出,但是此时企业却不能确认收入,因为企业无法预计退货的可能性,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企业只有在退货期满时候才能确认收入。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商品销售后保留了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能够继续对其实施有效控制,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销售交易不能成立,不应确认收入,如
售后租回。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而予以确认,同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会计处理,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金额能否合理地估计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
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即企业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或同一会计期间结转相关的成本。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就不能确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与销售商品有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
商品运输费用等。如果库存商品是本企业生产的,其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是外购的,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若已收到价款,应将已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