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在
重庆市公安局领导和重庆市教委指导下,为重庆市公安机关培养专科层次人民警察的
高等职业学院,其前身是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和重庆市公安学校。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经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55号文批准,于2001年3月30日设立。学院承担面向社会招收经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为全市公安机关培养具有专科学历的后备力量,同时承担在职民警和新招民警的短期培训任务。学院本部位于重庆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学院干训处位于
沙坪坝区松山路297号,共占地 361亩,有建筑总面积45461.9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5538万元,其中教学设备总值643.50万元。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重庆市
公安学校。 1950年1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安局公安学校在
磁器口原中央合作所旧址,宣告成立。从此,揭开了我市公安教育事业的新篇章 . 学校第一任校长由
刘明辉局长兼任。 当时开办公安校的基本任务是经过短期教育,尽快培训一大批基本上合格的公安班干警,主要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为公安建设服务。 1952年9月,学校从原中美合作所旧址迁至沙坪坝区红槽房,12月再迁至
大坪长江路原四区区委和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现为市刑警总队等单位),学校又重新开始建设校园。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学校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45期,培训学员15608人次,其中新招学员5728人,在职干训9880人次。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停办了十三年。1979年3月开始恢复办学。1982年10月,在公安学校基础上组建了中专性质的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两所学校,组成一套领导班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1984年4月,校本部正式迁入
江北茅溪。同年9月开始中专招生。从此,学校踏上新的征程,开始在新时代、新的学校体制下进行公安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1985年3月13日,四川省公安厅同意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重庆市公安学校为县级单位 1995年7月,校本部又从茅溪迁到
九龙坡区石桥铺玉灵洞村新校址。从1984年至2007年的二十三年间,学校主要进行了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离岗学习班、新干警培训等两类五种教育形式。
学院图书馆面积达 3487.80平方米,藏书16.72万册。 建有 400米跑道标准田径足球
运动场、战术攀登训练墙、篮球场、机动车训练场、拳击散打训练擂台、练功房、健身房等训练场地。学院的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配有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交通实验室、痕迹实验室、文检实验室、法医物证室、模拟派出所、射击训练场等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训练和模拟操作场地,还在全市公安司法机关建有4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拥有重庆市公安局公务用枪培训中心和重庆市公安局民警执法资格上岗培训合格认证中心两个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由
李常青同志担任,同志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规格为副局级,负责主持学院工作。截止 2005年6月30日,全校有教职工175人,其中教师118人。
近年来,学院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教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狠抓教学质量工程和科研建设,取得了喜人成果: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警察战术》、《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重庆市教学团队2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部级精品课程11门。在2005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学院获得“优秀”结论。2010年,被市教委评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先进单位。
学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1年8月学院主校区迁入大学城。大学城新校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坚持教学工作在学院的中心地位、教师在学院的主导地位、学生在学院的主体地位,以提高学院全体教职工整体素质为标尺,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的办学思路,坚持政治建校、改革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把学院建成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教学型公安本科院校。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体师生正以矫健的步伐向“比肩京津沪、全国争一流、接轨国际化”发展目标迈进,谱写历史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