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完成程度
相对指标简称“计划完成程度指标”、“计划完成百分比”,是社会经济现象在某时期内实际完成数值与
计划任务数值对比的结果,一般用
百分数来表示。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是用来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对指标。它以现象在某一段时间内的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对比,来观察计划完成程度。
计算方法
由于计划数在实际计算中可以表现为
绝对数、相对数、
平均数等多种形式,因此计算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1、计划数为绝对数和平均数时
使用绝对数和平均数计算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时,可直接用上述计算公式。
例:某企业2000年产品计划产量1000件,实际完成1120件,则产量计划完成程度为: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1120÷1000)×100%=112%
计算结果表明,该企业超额12%完成产量计划,实际产量比计划产量增加了120件。
例:某企业
劳动生产率计划达到8000元/人,某种产品计划
单位成本为100元,该企业实际
劳动生产率达到9200元/人,该产品实际单位成本为90元,其计划完成程度指标为:
计算结果表明,该企业
劳动生产率实际比计划提高了15%,而某产品单位成本实际比计划降低了10%。这里劳动生产率为
正指标,单位成本为
逆指标。
在检查中长期计划的完成情况时,根据
计划指标的性质不同,计算可分为水平法和累计法。水平法
用水平法检查计划完成程度就是根据计划末期(最后一年)实际达到的水平与计划规定的同期应达到的水平相比较,来确定全期是否完成计划。其计算公式为: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计划期末实际达到的水平/计划规定期末应达到的水平
采用水平法计算,只要有连续一年时间(可以跨年度)实际完成水平达到最后一年计划水平,就算完成了五年计划,余下的时间就是提前完成计划时间。在例中,该企业实际从五年计划的第四年第三季度到第五年第二季度连续一年时间的产量达到了
计划期最后一年计划产量720万件水平,完成了五年计划,那么第五年下半年这半年时间就是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
累计法
累计法就是整个计划期间实际完成的累计数与同期计划数相比较,来确定计划完成程度。
计算公式如下: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计划期间累计实际完成数/计划规定的累计数
采有累计法计算,只要从中
长期计划开始至某一时期止,所累计完成数达到计划数,就是完成了计划。例中,前四年
投资额已完成五年计划,
比计划时间提前一年。
计划数为相对数时计划完成程度计算公式为: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实际完成
百分比数/计划规定百分比;
其中:实际完成百分比数=本期实际完成数/上期实际完成数;
计划规定百分比数=本期计划完成数/上期实际完成数;
计算结果表明,产量计划完成程度大于100%,说明超额完成计划。而单位
成本计划完成程度小于100%,说明
实际成本比
计划成本有所降低,也超额完成了成本降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