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利用
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需要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定义
利用
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 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本职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程序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职业能力要求
学习能力 、表达能力、 计算能力、 逻辑能力、 空间感觉、 形体知觉、 色觉手指灵活性、 手臂灵活性、 动作
协调性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程序设计师的考核还包括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8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为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