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
银行术语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可以是即期或远期。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相关解释
UCP600对议付的解释
UCP600对议付含义的解释如下:
Negotiation means the purchase by the nominated bank of drafts and/or documents unde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by advancing or 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 to the beneficiary on or before the banking day on which reimbursement is due to the nominated bank.
翻译过来即,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行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概念
实务中的概念
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出口押汇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既可以在信用证项下操作,也可以在托收项下操作)。
但是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而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1 10:01
目录
概述
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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