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评审,主要是技术评审,审查软件在总体结构、外部接口、主要部件功能分配、全局数据结构及各主要部件间接口等方面的合适性、完整性,从而保证软件系统可以满足系统功能性和非功能性的需求。
最终的设计评审(即设计终止之前),其性质是建议性的。这些评审的结果采用推荐和建设性建议的形式。对设计评审中发现问题进行更改和对结论进行选择的权力在设计组。其目的是尽可能早的在开发阶段确认这些因素和工艺会不会造成最终产品质量偏差。
一旦设计结束,且原型样机已被检验,由一个指定的小组承担一次综合性设计评审以证实该原型样机是否全部满足客户阐明的和暗示的要求。该设计评审组可包括其他功能团组的人员,例如营销、制造、质量保证部,他们有资格从各自角度对设计进行评论。该设计评审应对有关的问题给予预先考虑。例如:?
(3)该设计满足功能和运行的要求,即性能、可靠性、
可维修性目标吗?
(11)在已使用计算机的场合,就设计计算机化、模型或分析有相应的检验软件(和它的技术
状态控制)吗?
设计评审不是一次外部审核或挑错的活动。它不应作为其他功能组的代表评论或挑示设计组缺点的一次机会。评审组应主动积极和客观地对设计组的观点以应有的重视。设计评审组应与设计组充分讨论,而在观点不同的情况下,双方的观点均应写在设计评审报告中,并向主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