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上市制度
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证券上市的规则
证券上市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证券上市的一系列规则。主要内容有:(1)证券上市申请;(2)证券上市审查基准;(3)证券上市公司管理;(4)停止上市基准。证券上市制度有很长的历史。186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设立了“股票上市委员会”,负责办理有关证券上市的业务。从1990年开始,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申请者公开自己和交易所订立的上市协议和年度报告。
名词释义
证券上市制度是指有关证券上市的标准和程序、上市证券的暂停与终止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制度内容
证券上市制度的内容包括:
(1)上市申请。证券发行者如想证券上市必须向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书;
(2)上市审查标准。证券交易所从维持公正的价格,确保证券的流通性及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证券上市审查基准。其一是规模基准,表示规模的指标,或用股票、债券的发行额,或用公司的资本额。其二是经营基础基准,上市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成立年限和一定数额的纯资产额、纯利润额等,它是反映经营效益性和稳定性的指标,以提高证券投资的安全性。其三是证券持有分布基准,其目的在于赋予证券以足够的流通性,以避免大股东或债权人影响证券价格;
(3)上市公司管理。证券上市后,为保证上市证券的流通性,价格稳定性、证券投资收益性及降低投资风险,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4)停止上市基准。为维护交易所的信誉和保证上市证券的安全性,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停止上市基准,凡发生基准规定的情况的公司,其证券暂停上市,转为“整顿阶段”,一定时间后如暂停原因未能消除,公司的上市资格将被取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8 10:40
目录
概述
名词释义
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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