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简介
所谓诸子均分制,(注:参阅《中国封建社会诸子均分制述论》,载日中美合刊《中国史学》第八卷,1998年。)即是当父(母)亲遗传家产时,按其儿子人数平均分配,每人各得一份。
基本原则
据战国以后的文献记载,特别是敦煌文书、徽州文书等遗存的有关析产分户的文书档案,可知诸子均分制的基本原则是:
以房分为析分单位
平均析分
这是析产分户普遍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仅对应分的土地和赀财按房分平均析分,对家族的其他财产亦基本按此原则处理。在拥有众多人口和土地的富裕之家,析分家产之际,往往还保留一些众存未分的产业,即所谓众业,诸如先茔基地、宗祠产业、会社田产等等。这些众业虽不属于正式析分的范围,但多数众业,每个房分合得多少,一般析分的阄书上也都登载分明,其原则也是平均析分。
以私有制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