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淑翁主
朝鲜宣祖与仁嫔金氏的第三女
贞淑翁主李氏(韩语:정숙 옹주,1587年-1627年),朝鲜宣祖仁嫔金氏的第三女,朝鲜元宗光海君的妹妹,朝鲜仁祖的姑母。下嫁东阳尉申翊圣。
贞淑翁主乃朝鲜宣祖的第四名女儿。于万历丁亥三月戊申,生于昌庆宫。自幼聪慧有特质。年长后,宣祖亲自教导,所以知识颇为渊博,可谓通晓古今,但又不会骄傲的认为自己是天生就会这些文学。
九岁时,受封为贞淑翁主。
十三岁时嫁给申翊圣。申氏家族乃东阳大姓。祖先为高丽大师崇谦。起先宣庙疼爱翁主,为了替女儿谨慎挑选配偶花费心思不少。当时东阳公的父亲,玄轩公以文学雅兴著名。宣庙得知后,便注意到东阳公童年时的英俊才华。进而将他许配给当时仅三岁的翁主。等翁主十五岁成年后,懂得把持家务,再行出阁。
申氏以礼法家为名,翁主伺候公婆也甚为谨慎。进而为持婚姻和睦。在翁主刚满六岁时,朝廷有癸丑之变。玄轩公也连累入狱,翁主借住在姑嫂的茅草屋度日。有人告诉翁主,公公玄轩公既然已放出,且住在金浦的田里,在京城有许多房舍可住,可翁主却不愿打扰亲戚。
翁主常不忘节省之美德,当玄轩公居住在荒郊野外日子艰难时,翁主却不忘日夜探望援助。当东阳公的姐姐去世,翁主则马上编制丧服和准备服丧用具替其备丧事。另外东阳公有位最小的妹妹未嫁前,翁主则对她疼爱有加。
出嫁后,也出资许多甚至还将自己的婢使分给小姑。翁主敎育子女颇为严格。从未抱着姑息养奸的心态。让大人小孩皆服从于她。平常翁主以勤俭自居。早晨起盥洗后就开始作女工。早年在宫中,照顾母亲仁嫔丝毫不敢大意。面对兄弟的吩咐均无违背。光海时宫中喜宴甚多。翁主以仁穆大妃被幽禁为耻辱,不忍心参与宴会。自而不入宫长达十年之久。当光海君提议废黜大妃时,东阳公不肯附议。
翁主悲天悯人,对被幽禁的仁穆大妃和被废的公主和永昌大君的处境相当不忍。
丁卯年十一月翁主因病而身体抱恙。几日后病情加遽因而去世。享年四十一(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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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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