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承担能力
进行外在表现的能力
就是指在社会生存信息环境中,能够为自己和其他人共同存在的生存目的,主动地编织“目的”和进行外在表现的能力。
定义
因为社会生存信息环境范畴大小不同,于是我们把在这些不同范畴中主动形成“责任承担能力”分为“社会责任承担能力”和“自我责任承担能力”。
承担,是指在对事物分担行为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行为具体表现现象。
责任承担能力是第二生命形态学的专有学术名词。
社会责任
就是指能够主动去承担法律、法规或各种道德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孩子看见地上别人丢弃的垃圾主动捡起,放入不远处的垃圾桶等等。
自我责任
就是指,主动承担对自己家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孩子洗自己的袜子,整理自己的玩具,孝敬父母,长大后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等等。
培育案例
当孩子成长的客观信息环境中的某个成年家庭成员生病的时候,父母应当呈现出“小病大作”的外在表现现象,并在这个表现过程中,引导启发孩子逐步感觉和认识“家庭责任承担能力”。以爸爸今天不舒服为例:
爸爸生病了,躺在床上(最好呻吟一下)。
妈妈:爸爸生病了,宝贝,帮我给爸爸拿一下药。
孩子:好!
妈妈:宝贝,给爸爸端一杯水,给他喝。
孩子:好!
妈妈:你帮我把药喂给爸爸好吗?
孩子:好!
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步转变成让孩子自己帮爸爸倒水和分药片。我们建议,当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位身体不适时,都对孩子做出类似的培育。长期进行这样的培育,就会使孩子形成“自我责任承担能力”,从而为孩子形成完整的“责任承担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大根本生存能力
分析能力是基础能力,主动思维能力是核心能力,社会沟通能力自控自抑能力是过程能力,责任承担能力是结果能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8 15:08
目录
概述
定义
社会责任
自我责任
培育案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