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登勋,1954年12月生,甘肃省永靖县人,毕业于
兰州大学。现任兰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甘肃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甘肃省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
兰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
兼任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学会理事,甘肃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专业指导小组组长,甘肃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甘肃省法学会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兰州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持《西部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缺水地区雨水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2005年度教育部课题)以及其他省级课题十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债权法论》、《物权法论》、《房地产法》、《税法学》、《
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论丛》(1-4辑)、《
雨水权利制度研究》、《西部环境、资源、生态法治研究》等专著、教材十余部。在《
中国法学》、《
兰州大学学报》、《科学、经济、社会》、《
河北法学》、《Ⅸ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八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