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Cash Pooling)也称现金总库。最早是由
跨国公司的
财务公司与
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
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
净头寸。
在资金池框架内,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是委托借款人和借款人子公司在池里透支是
贷款,要付息;相反,在池里存款是放款要收取利息。所以,现金池使集团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紧密的战略联盟关系,具有独特的管理功效。即使通过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来进行资金管理的集团,也应该再导入现金池模式,使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更具效率。
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通常用在集资投资,房地产,或是保险领域。保险公司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赔付的
资金流出和新保单的资金使之保持平衡。银行也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贷款和存款的,流入流出,使这个资金池基本保持稳定。基金也是一个资金池,
申购和
赎回的,资金流入流出使基金可以用于投资的资金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对现金池的定义是:资金池结构是用于企业间资金管理的自动调拨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资金的集中控制。现金池结构包含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现金池资金的自动调拨通常在日终发生,调拨的金额取决于各子账户的日终金额和目标金额,即日终时各子账户余额为所设定的“目标余额”,而所有的剩余资金将全部集中在主账户。
在2006年亚太区现金管理指南中对资金池的定义是:现金池也称利息合计,将多个账户余额进行抵消,并计算净余额的利息。这是将多个账户余额通过
转账机制,使资金在账户间进行实质性转移和集中安排。资金集合类别包括零余额账户(ZBA)、目标余额账户(TBA)及自动投资账户。
我国不少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推出的现金池管理,就是以没有贸易背景资金转移调度、利息需要
对冲、账户余额仍然可以分开、账户余额集中的形式来实现资金的集中运作,这是将
委托贷款最大限度的灵活应用。在集团与银行双方合作中,银行是放款人,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是委托贷款人和借款人,然后通过电子银行来实现
一揽子委托贷款协议,使得原来需要逐笔单笔办理的业务,变成集约化的业务和流程,实现了集团资金的统一营运和集中管理。
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
收支两条线、内部银行、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而且又以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两种方式居多。资金结算中心通常是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现金收付和往来
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进行独立资金运作运行的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是由人民银行批准,在集团下设立并为本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发展配套
金融服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