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兴宁上灯习俗),也称兴宁赏灯习俗,广东省
兴宁市民俗, 广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北宋
宣和六年(1128年),兴宁籍进士
罗孟郊高中“探花”,历任谏议大夫,翰林学士,在回家省亲时,皇帝赐给他6盏官灯带回家乡,回乡后,罗母很高兴,认为罗孟郊高中“探花”,是兴宁人的共同光荣和骄傲,于是把皇帝恩赐的官灯拿出五盏,转赠给村中陈、王、曾、刘、张各姓,各姓兄弟把宫灯挂在祖堂上,年年在元宵期间,举行隆重的仪式进行祭拜,以感谢皇恩和罗孟郊母子功德,久而久之就成了独特的兴宁上(赏)灯习俗,兴宁上灯习俗起于元代,盛于明、清,历经600多年,世代相传。
民俗内容
兴宁上灯习俗举办时间亦因姓氏、村落不同,从正月初九开始到正月十八,各宗族以围龙屋为单位,择其中一天,过一个名为“赏灯”的节日,多数家族集中在正月十二、十三、十四这三天。兴宁上灯习俗内容有请花灯、升灯仪式、暖灯仪式,赏灯有双重意义:一是观赏花灯,二是庆祝添丁(客家话中“灯”同“丁”谐音)。
兴宁上灯习俗以
围龙屋为单位的建筑里举办,围龙屋的上中下三个大厅、大门、禾坪,是赏灯活动的主要舞台。兴宁地方的赏灯习俗,除了时间与众不同之外,还在于它的传统文化意蕴有特殊性。客家话中“灯”与“丁”同音,“赏”与“上”同音,所以,赏灯又可以理解为“上灯”“上丁”“赏丁”。
“丁”即男丁,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是最被看重的。客家人作为后来的族群,就更加重视男丁的繁衍。所以,赏灯在当地直接被叫做“上丁”,它的第一指向是生殖崇拜和男性崇拜。这个新丁,就是上一年春节后到今年除夕前出生的男孩。新丁的家长就是这个围龙屋赏灯活动的主持者,还要付出活动经费。如果上年出了几个新丁,最先添丁家长就被推举为“丁首”,意思就是为首主持活动,活动经费由这几家人平分。如果活动开支过大,一家或者几家人负担过重,全屋人“凑份子”给予补贴。即使这年没有“添丁”,赏灯活动也会继续,这时则由围龙屋里推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为首主持,活动经费也由大家分摊。
赏灯就是欣赏花灯,请花灯是这个节日有特色的主要活动。花灯这种工艺品成了人们寄托美好愿望的一种象征物。花灯框架用小竹片扎成八角形,高约一米半,直径一米二,外形六角形,灯身周围六个面,分别贴上“千里送子”之类的吉祥图案。框架内有一个小油灯座或者电灯泡。
花灯由新丁家庭于赏灯前一两天组织队伍(这支队伍越庞大越好)负责请回——不叫“买”,而叫“请”花灯。并有锣鼓队、龙灯舞狮队一路相随。请花灯的规矩也很讲究,一定要锣鼓气阀,鞭炮沿路燃放,鞭炮声不能停。炮声愈隆,昭示人丁愈旺。炮声停了是不好的兆头。沿途经过同姓人家也都会在自家门前燃放鞭炮,表示祝贺,并希望给自己带来新丁的好运。
花灯请回后,先是放在祖公厅里的八仙桌上,到了赏灯节这天下午,灯会首事与添男孩的家长共商吉时(一般是在下午四至六时),把花灯吊在祖公厅屋梁下。花灯上要挂上象征男丁的灯带,当年有几个男丁出生就挂多少条灯带。
赏灯节的高潮是升灯仪式。吊新灯前,先要抢白花,抢得白花者意味着财丁兴旺。接着按所选吉时将花灯往上吊,谓之“升灯”。升灯时鞭炮齐鸣,龙灯狮子队直绕花灯舞动。各家还将鞭炮从祖公厅接至家中。住新房者,则要路上安排人接应,一定要让鞭炮一路放回家,不能中断。挂好花灯后还要在祖屋门前禾坪处举舞龙、舞狮表演。晚上,灯会组织放炮仗、烧烟火(一种纸扎工艺)、放孔明灯,舞龙舞狮,有的围龙屋赏灯之夜还放映电影,文艺演出,民间艺人说唱,游园晚会,一直闹到深夜。添男孩的人家有亲友串门、送礼,一般送鞭炮和小孩穿戴的衣帽。
赏灯之日“上”到大梁上去的花灯,一般情况是悬挂到次年的赏灯期间。有的地方则是悬挂到正月十六、七、八日,举行一个庄重的“暖灯“仪式。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兴宁是一个以
客家人为主的地区,赏灯却是区别梅州其它地区的,在客家人中是唯一的,也是较能体现兴宁的民俗的一个节日。兴宁上(赏)灯民俗是兴宁人过元宵的一种特有方式,是兴宁甚至客家民俗特色的体现。许多乡土习俗都与时俱进发生了变化,但兴宁“赏灯”风俗却是经年不变。
传承状况
兴宁上(赏)灯民俗由于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影响,以及当地的新思想、新观念的注入,致使这一传统的民间习俗受到较大的冲击,造成赏灯的传统礼仪、形式不齐全,有些活动虽然年年在做,但文字记载很少,没有系统性的理论研究,不了解赏灯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涵及其意蕴所在,同时全面懂得这一民俗传统礼仪、形式内容的传承人越来越少。
社会影响
民俗展览
2019年5月17日上午,“上灯”文化展览馆在兴宁市径南镇星耀村开馆,通过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在兴宁地区传承了数百年的上(赏)灯文化,兴宁上灯节的基本内容、历史渊源、兴宁花灯的品种和制作工艺等一一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