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地大学
教育机构
赠地大学(又名land-grant colleges、land grant institutions)是美国国会指定,(Morrill Land-Grant Colleges Act)的高等教育机构。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莫雷尔法案》,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一名,拨联邦土地3万英亩,用这些土地的收益维持、资助至少一所学院 ,赠地学院的出现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发展致力于服务社会需要的又一明证。
历史背景
莫雷尔法通过将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赠与各州来兴办、资助教育机构。根据法案第40条,这些大学的宗旨在于教授农学、军事战术和机械工艺,不排斥古典教育,使得劳工阶级子弟能获得实用的大学教育。
为了克服经费等物质条件的困难,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莫雷尔法案》(亦称“赠地法案”),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一名,拨联邦土地3万英亩,用这些土地的收益维持、资助至少一所学院,而这些学院主要开设有关农业和机械技艺方面的专业,培养工农业急需人才。1890年又颁布第二次《赠地法案》,继续向各州赠地学院提供资助,到19世纪末,赠地学院发展到69所。这些学院后来多半发展为州立大学,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美国的经济腾飞做出了重大贡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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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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