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直隶州
清朝直隶省管辖的直隶州
赤峰直隶州为
清朝
直隶省
(今河北省)管辖的
直隶州
,清晚期的
光绪
三十三年才设立。
当时编制上属于:“繁,难”等级。但早在清代早期的
雍正
七年,本地就曾设置了置八沟厅,为当时直隶省的北境。到了
乾隆
二十九年,又曾析置乌兰哈达厅。又到乾隆四十三年,则改置
赤峰县
,是隶属于直隶省
承德府
管辖的
县
。直到光绪三十三年,才升格为直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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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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