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娥(生卒年不详),东汉
酒泉郡禄福县人。酒泉表氏人
庞子夏之妻,又称“庞娥亲”。汉桓帝时期,她的父亲被李寿杀死,赵娥暗怀激愤,私下准备了刀刃兵器,常待在帷康里于路旁等候仇人,十余年没有机会。
赵娥,酒泉郡禄福县人,是赵君安(一作赵安)之女,表氏县人
庞子夏之妻,
庞淯之母(《三国志》记载“淯母娥”,皇甫谧《列女传》记载为“庞娥亲”,《后汉书》则称她“字娥”)。
赵君安被同县的李寿杀害。赵娥有三个兄弟,都立志为父亲报仇雪恨,李寿深以为备。但赵家遭逢灾疫,三兄弟全部病死,李寿与同宗族人庆贺,对众人说:“赵家强壮绝尽,只有女弱,何足让我忧虑?”于是防备松弛。赵娥的儿子
庞淯当时出行,听到了李寿的话,告诉了母亲。赵娥素有报仇之心,这次又听到了李寿的狂言,更加愤怒地说:“李寿,你不要高兴太早,我绝不会让你活在世上!男儿顶天立地,当为我赵家顶门立户,这是我三个弟弟的羞憾,你怎知我不能亲自杀了你,而敢心怀侥幸?”赵娥暗中购买名刀,她抱着各种兵刃,昼夜哀叹,志在杀李寿报仇。李寿为人凶豪,听闻赵娥之言后,便骑马带刀出行,乡人都害怕他。
邻居徐氏妇人担心赵娥杀不了李寿,反被李寿所害,多次劝解她:“李寿是个男子,素来凶恶,如今又有防备在身,你虽有强烈报仇雪恨的志气,只怕强弱悬殊不能敌,一旦不测,反遭门户破灭之祸,悲残和屈辱更会加重,望你慎重举动,要为赵家门户着想。”赵娥说: “父母之仇,是不得与仇人同天地、共日月的。李寿不死,我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用!今虽三个弟弟早死,门户无人顶立,但我还在,岂可依靠借他人之手去报仇!若以你的心来看待我,则李寿无法杀死,若用我的心来看待,李寿显然必定被我所杀。”赵娥常夜间磨刀,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乡里都笑话她。她对周围的人说: “你们都笑话我,不过是看我是女流之辈,无力杀李寿。我定将李寿颈上的血染污此刀刃,让你们看看。”赵娥从此放弃家事,乘着鹿车等候李寿出现。(《后汉书》称赵娥“常帷车以候仇家,十余年不能得”。)
光和二年(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赵娥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立即跳下车牵住李寿的马,呵斥李寿。李寿惊愕,回马欲走,赵娥奋力挥刀砍去,马受伤而惊,将李寿摔在道旁沟里。赵娥找到李寿,就地砍去,结果因砍到树杆而折断,李寿受伤未死,赵娥上前欲夺李寿的佩刀杀李寿,李寿护着刀瞪大双眼大呼,一跃而起。赵娥随即挺身奋起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卡住他的喉咙,反复周旋,最终李寿气闭,顺手而倒,赵娥遂拔李寿的刀,割下李寿的头,拿到都亭认罪自首,缓缓步入监狱,辞别时脸色不变。当时禄福长汉阳人
尹嘉不忍心给赵娥判罪,便解了印绶,辞去官职,放赵娥离去。赵娥说: “仇塞身死,是我的本分。依法论罪,是君子常有的典范,我怎么敢贪生以枉官法?”同乡人听到这件事,倾城来看赵娥,观者如墙,无不为赵娥的烈义行为悲喜、慷慨、感叹。守尉不敢公开释放赵娥,暗中让赵娥走去自匿,赵娥高声抗争说:“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杀,受死罪也是我的本分,请求你们依法收我入狱,以保国体,即使再有万死,对我也已足够,不敢贪生为朝廷负担。”守尉不听劝告,赵娥又说: “我虽然渺小,但还懂法律,杀人之罪,法所不容。如今我既然犯罪,义无可逃,请把我带到街市上处死,以此肃明国法,这就是我的心愿。”赵娥语气愈厉,毫无惧色。守尉知道赵娥很难顺从,就强行让人把她载回家。后来,朝廷大赦天下,赵娥得以免罪。
凉州刺史
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禀奏赵娥的烈义行为,刻石立碑显其赵家门户。太常
张奂钦佩赵娥所为,赠予二十段束帛。海内之人闻知此事,无不改容赞叹赵娥,佩服她的高义。黄门侍郎
梁宽著书追述赵娥的事迹,为其作传。
赵娥之子
庞淯长大后也有节行,朝廷令酒泉郡画下赵娥、庞淯母子仪像,悬于厅壁,著铭赞颂二人。
玄晏先生
皇甫谧认为:“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皇甫谧:“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傅玄:“庞氏有烈妇,义声驰雍、凉。父母家有重怨,仇人暴且强。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烈女念此痛,丹心为寸伤。外若无意者,内潜思无方。白日入都市,怨家如平常。匿剑藏白刃,一奋寻身僵。身首为之异处,伏尸列肆旁。肉与土合成泥,洒血溅飞梁。猛气上干云霓,仇党失守为披攘。一市称烈义,观者收泪并慨慷。百男何当益,不如一女良。烈女直造县门,云父不幸遭祸殃。今仇身以分裂,虽死情益扬。杀人当伏法,义不苟活隳旧章。县令解印绶,令我伤心不忍听。刑部垂头塞耳,令我吏举不能成。烈著希代之绩,义立无穷之名。夫家同受其祚,子子孙孙咸享其荣。”